Page 75 - 《社会》2023年第1期
P. 75

社会·2023·1

           联系的过程。 所谓“自卑别于尊者”,是公子脱离君王之家,别立新宗。
           别子是“诸侯之庶子,别为后世为始祖者也。谓之别子者,公子不得祢先
           君也”(郑玄、孔颖达,2000:1122),或者“谓公子若始来此国者,后世以
           为祖也”(郑玄、孔颖达,2000:1174),也就是说,“别子”包括“自卑别于
           尊”的公子与始来此国者两种情况。 凡是别立新宗,后世祭祀和收族都
           可称为“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礼记·丧服小记》)。 因此,宗法并不必
           然从君王之家衍生出来。“自卑别于尊者”强调的是族人不能干预政治
           继替,宗统与君统分离。















                                  图 2:君 统 与 宗 统 简 图

               (二)尊尊与人伦:权力运行的伦理逻辑
               尊尊之统是传统支配结构的骨架,是权力的基本内在结构,它的运
           行逻辑值得进一步阐释。由于“尊尊”既非一种绝对的身份地位,亦非一
           种客观的职务属性,而是互动过程中的一种人伦秩序,一种关系伦理,
           这使得传统权力运行有突出的伦理化倾向,而非即事化逻辑。
               具体来说,第一,政权与族权的合法性都源于尊尊,而尊尊之义源
           于父子之伦。 君统与宗统在制度层面彼此独立,在义理层面却有相通之
           处。 王国维从亲亲之义推究认为天子、诸侯是天下或一国之大宗,与各
           别子所繁衍出的大宗同出一源,所以虽然尊卑有别,不敢用“宗”来称
           呼,但天子、诸侯就其伦理的象征地位而言就是大宗子。 这种欲将宗法
           与封建在结构上相统合的做法, 其实在清人凌廷堪的 《封建尊尊服制
           考》一文中已经提出。
                    有宗庙、土地、爵位、人民,方谓之大宗。 天子以别子为诸
                侯,其世为诸侯者,大宗也。 诸侯以别子为卿,其世为卿者,大
                宗也。 卿以别子为大夫,其世为大夫者,大宗也。 大夫以别子为


           · 68 ·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