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社会》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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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重之制与尊尊之义:从宗统与君统看传统中国政治权力的伦理化

                     士,其世为士者,大宗也。 (凌廷堪,2012:223)
                    凌氏认为天子为最大的大宗,天子的嫡长子传天下,庶子们别立为
                诸侯,诸侯嫡嫡相传为一大宗。 诸侯之庶子们别立为卿,卿嫡嫡相传为
                一大宗。以此类推,大夫、士都是嫡嫡相传为一大宗。凌氏与王氏的观点
                虽然在制度层面不符合事实,但在精神层面却有其合理之处(安文研,
                2018)。 他们的设想体现了“尊尊统亲亲”的思路。 王国维(2003)明确提
                出,传统政治意在将天下统合成一个道德团体。 君统之建立是通过一种
                集家为国,化天下为国家的伦理设想形成一个“家—政治共同体”,在这
                个意义上形成超越一家一姓的公共政治权力。 因此,政治权力并不排斥
                亲亲之义,而是以后者为伦理基础。 换言之,无论是“自尊别于卑”或
               “自卑别于尊”地区分君统与宗统,并不是在现代政治学的意义上区分
                公领域与私领域,而是另有考虑。 尊绝或尊降,作为一种区分尊卑的方
                式,体现的仍是关系伦理。 对此,晚清学者曹元弼在《礼经校释》卷十六
                中进行了详细论述。
                         丧服,诸侯绝旁期,大夫降一等。传曰:“尊不同也,尊同则
                     得服其亲服”。 言“得”以见不服亲服者为欲终之而不可得,非
                     莫之禁而弗为也。 ……先王制礼,无教人以贵临其诸父昆弟之
                     理,故虽崛起为诸侯而不臣诸父昆弟,服如其亲,惟于其子之
                     不受重乃别之不服,以豫绝嬖子配嫡、骨肉相残之祸。 ……封
                     君既以尊降其庶子,则其子孙之嗣为君与先君为一体者,不敢
                     自以己亲而擅服其先君所不服之诸父昆弟。
                    正如曹元弼所说,先王制礼并不是教人以贵临亲,所以始封之君不
                臣诸父昆弟;只是对于那些不传国的庶子们,父亲要对他们加以区别,
                以免庶子争嫡,骨肉相残。 在天子诸侯之家,嫡庶之别更要严于一般的
                家庭,父亲不为庶子服,而父不服庶子,嗣君则不服庶兄弟,至封建之孙
                则不服诸父昆弟。 到第三代国君以后,则出于“父之所不服,子亦不敢
                服”的原因,一概不服旁亲。 父不服是为了严守嫡庶之间的君臣尊卑之
                分,子不服是严父之义,所谓严父之义的朴素内涵便是父亲所重视的自
                己也特别重视,因此子也不服诸父,将君臣尊卑之分进一步扩大。由此,
                君统在三代以后完全形成,森然矗立,庶子、昆弟、诸父等旁亲一概不能
                干预君统(参见图 3)。 依据曹氏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天子诸侯之家,
                尊之统仍系于父子的亲亲尊尊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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