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社会》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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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父系宗族中“族”的意义:以九族亲属制度的建构为例


                                              高祖
                                            齐衰三月
                                      祖曾祖姑    曾祖    族曾祖
                                       缌麻   齐衰三月     缌麻
                               祖祖姑    从祖祖姑     祖     从祖     族祖
                                缌麻     小功    齐衰期     小功     缌麻
                         族姑    从祖姑      姑      父    世叔父    从祖父    族父母
                         缌麻     小功     大功     斩衰     期      小功     缌麻
                  族姊妹   从祖姊妹 从父姊妹      姊妹            昆弟   从父昆弟 从祖昆弟      族昆弟
                                               己
                  缌麻     小功     大功      期             期     大功     小功     缌麻
                        从祖昆弟 从父昆弟      昆弟            昆弟   从父昆弟 从祖昆弟
                                             长子 斩
                         之女     之女     之女            之子     之子     之子
                                             庶子 期
                         缌麻     小功     大功            大功     小功     缌麻
                               从父昆弟   昆弟之           昆弟之   从父昆弟
                                               孙
                               之孙女     孙女             孙     之孙
                                              大功
                                缌麻     小功            小功     缌麻
                                      昆弟之           昆弟之
                                              曾孙
                                      曾孙女            曾孙
                                              缌麻
                                       缌麻            缌麻
                                              玄孙
                                              缌麻
                     注 :本 图 基 于 《明 会 典 》“本 宗 九 族 五 服 图 ”(丁 凌 华 ,2000:122-123)修 改 。
                                      图 2:九 族 亲 属 成 员 成 服 图
                    《仪礼·丧服》云:
                         父为长子。
                        【传】何以三年也? 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 庶子不得
                     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
                        【注】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体,
                     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 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 言庶者,
                     远别之也。
                    郑注第一句所说的“此言为父后者”,是直接解释经文中的“父”字,
                意思是说,“父为长子”中的“父”本身是一个“为父后者”。 换句话说,经
                文所说的父为长子制斩衰服是有条件的, 并不是所有的父都要制斩衰

                (接上页)  生之子都可以叫“嫡子”,而前述的“继祢”“继祖”等只能是“嫡长子”;另一方
                面,“嫡子”之称有“爵”的限定,只有大夫士的正妻所生之子才可以叫“嫡子”,天子诸侯
                的长子称为“世子”。 还有“大(太)子”,这是天子、诸侯、大夫都可以使用的称谓。 总之,
                所谓的“立长立嫡制”,就是选择嫡子中的最长者 ,如果嫡子中的第一子 去世,则选择第
                二年长的嫡子。 因“宗法制”主于大夫士之家,我们用“嫡子”和“庶子”也是没有问题的。
                为了行文方便,下文不再专门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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