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社会》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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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父系宗族中“族”的意义:以九族亲属制度的建构为例

                         昆弟至亲故期。 从父昆弟大功,从祖昆弟小功,族昆弟缌
                     麻,此皆己之昆弟,由己而旁杀者也。 (己之旁杀)
                         世叔父从期杀,宜九月,而服父三年,世叔父与父一体,故
                     加至期。 从祖父既疏,加所不及,从大功而杀,故五月。 族父又
                     疏,故缌麻,此外无服也。此皆父之昆弟,由父而旁杀者也。 (己
                     之长辈之旁杀)
                         父为子期。 昆弟之子宜九月,而昆弟之子为世叔父加期,
                     世叔父旁尊,不足以加尊,故报服期。 从父昆弟之子服从祖父
                     母无加,故正报五月,族兄弟之子正报缌麻。 此子之昆弟,由子
                     而渐杀者也。 (己之晚辈之旁杀)
                         上杀极于高祖,下杀及于玄孙,旁杀又极于高祖之所出而
                     止,故曰“亲尽”。 (旁杀极于高祖所出之所有亲属)                   13
                    “旁杀”的“旁”正是在强调牵涉其中的亲属,在纵向的世数上一定
                是一致的。 例如,己对己之世叔父,先上杀至于父(期),再由父至于世
                叔父(大功),每经历一次降杀的环节,服制就轻一等。 又如,从祖祖父
                (祖之昆弟)就一定要先上杀至祖,再进行旁杀。 体现在服制上,就是从
                (对祖的)大功之服再减一等,为从祖祖父服小功之服。
                     (二)亲亲减杀“不等差”:大功亲的意义
                    由前文的梳理我们知道,上杀、下杀和旁杀均是主于亲亲的,亲尽
                意味着亲属关系在家族制度的意义上也就“尽”了。 所有推广的起点就
                是己向上的父、向下的子(女)与己之昆弟(亲兄弟)这三种至亲,或者
                也叫“一体之亲”。 《仪礼·丧服》传云:
                         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 故父子首足也,夫
                     妻判合也,昆弟四体也。 兄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
                     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 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
                     北宫,异居而同财。
                    这段传文是说,一个人有三种“一体之亲”,也就是“以期断”的至
                亲。 此处主要比较和讨论“父子一体”与“昆弟一体”的意思。
                    从传文对父子与昆弟之一体的不同表述可以看出, 与一体之兄弟
               “有分”相对的,父子之一体是绝对不能“分”的,似乎为了父子一体,可
                以放弃昆弟一体,这意味着父子的自然界限是可以向上或向下延展的,

                13. 引文括号内文字系笔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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