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社会》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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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6
三月之服。
在丧服中,尊者降低为卑者所服之服是一条普遍原则。 在亲属范围
内,正尊皆降其卑属一等,如子为父服斩衰三年之服,父为子服齐衰期,
孙为祖父服齐衰期,祖为孙服大功九月。 在政治爵位与亲属关系之间,
因爵位之尊而降旁亲之服,如天子、诸侯绝旁期,大夫降旁亲一等。 在纯
粹的政治关系中,天子、诸侯为臣无服;大夫君为贵臣服缌麻,为其他的
臣则无服。 以上讨论了尊卑不等的君对臣服服的情况,那么臣为君应当
如何服服,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丧服·斩衰》章,经文:“父。 传曰:为父何以斩衰也? 父至尊也。 ”
经文:“君。 传曰:君至尊也。 ”张锡恭( 2017:96)解释道:“父不言‘至亲’
而但言‘至尊’者,以斩衰三年由至尊而加隆故也。 ”“君至尊”是相对于
父至尊而言,是指对君之尊与父相等。 《礼记·丧服四制》曰:“其恩厚者
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
恩。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
年,以义制者也。 ”“尊尊”指天子、诸侯。“贵贵”,指卿大夫君。 为父服
斩衰三年之服是因为恩情厚重, 为君服斩衰三年是因为君与父相比对
君有着对父一般的尊敬,所以为君服与父相同的斩衰之服。 在家内的亲
属关系中主要依据亲亲原则制服,而且由亲亲之爱而生尊尊之义,所以
为父由“至亲以期断”即服丧一年,加隆为斩衰三年之服。 在家外的政治
关系之中,则是以尊尊之义作为制服原则,这种尊尊之义的本源在于比
拟于父亲而来的尊敬之情。 因而,君臣之间服不对等的服制,其原因在
于人心层面的尊尊之义。
以上梳理了丧服制度中呈现出的周代君臣上下的政治结构体系。
在这一政治结构体系中,君臣之间的服制有着严格的规定,每一层级的
君与其固定的臣属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君臣关系, 君臣之间服不对等的
丧服,即臣对于君而言有朋友之义,臣去世后,君为臣穿吊服,而不服丧
服;君对于臣而言则为至尊,臣为君服斩衰之服。 其中比较特殊的情况
是大夫君因为尊比较卑,而为贵臣服缌麻之服。 那么在跨层级之间,臣
对君的服会不会受到这一等级关系的影响,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二)君臣上下结构中的服制
1. 越等之服
天子、诸侯之君与公、卿、大夫之君及其各自的臣属构成了一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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