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社会》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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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6

           序来作继替原则时缺乏弹性,因为“社会分子的退伍和入社和生理的死
           亡和成熟可以不同,前者是由社会来规定的”,对此,费孝通就举了当时
           中国农村里的例子,由于生育年龄较早,形成了隔代相承的原则。 而这
           一点在大家庭中容易形成家长制,由家长来决定入社的资格,从而导致
           亲子、同胞在情感与现实间的冲突(费孝通,2009d:338)。 亲属体系所撑
           起的原则在于权利和义务的平衡,长远看是公平公正的,但却并不是彻
           底的(费孝通,2009d:356-357)。
               不难理解,费孝通之所以认为亲属原则是不彻底的,是因为有更好
           的原则可以去期待与实现。 他对亲属原则的反思体现在两个方面:第
           一,很难产生出一种超越性的“爱”,即“不分差序的兼爱”。 人们的道德
           观念是具体的,比如可以批评别人贪污,但若是自己的父亲贪污,不但
           不批评,还会代其讳隐(费孝通,2009f:135-136)。 这阻碍了一种无差别
           的道德观念的产生。第二,基于亲属原则而产生的差序格局都是以“我”
           为中心推陈出去,私人关系贯穿其中,模糊了群己界限。确切而言,将公
           与私变为相对的了(费孝通,2009f:130)。 这阻碍了权利和义务的清晰
           区分。 总体而言,亲属原则充斥着人情,阻碍着个人与超越性的群体之
           间建立道德关联,也阻碍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公共规则的建立,总之,不
           利于西洋法理社会在中国的实现。
               正如费孝通( 2009f:194)在《所谓家庭中心说》中所思考的,在新的
           历史时期,也许不应该再像新儒家那样仅仅强调亲属团体的核心地位,
           而应该看到乡土中国中另外一种地方结合的重要性, 进而去探索如何
           将“人情”从这种地方结合中祛除,从而促进经济事业的有效发展,同时
           让家庭退回到私人范畴,让人的感情生活在家庭中充分发生和发展,让
           家庭承担起一种应有的全新功能。
               三、 桑梓情谊与村镇地方团体

               上文中费孝通所说的另外一种地方结合,就是“村镇地方团体”。这
           一提法及相关论述也是费孝通对于早期燕京学派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20 世 纪 20 年 代 末 , 杨 开 道 在 引 入 美 国 农 村 社 会学 理 论 时 , 主 张 将
           community 译为“共同社会”,并且认为中国的农村就是一种“地方共同
           社会”(参见侯俊丹,2021;阎明,2010:92)。 杨开道继而还提出了“市镇
           社会”和“乡镇共同体”(rurban community)的说法,指出以市场为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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