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社会》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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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梓情谊”的现代转化:费孝通社会理论的情感维度

                的原始形态”,但二者又有着本质的不同:氏族是基于亲属关系,而邦国
                是基于乡土关系(费孝通,2009d:379)。 但在家庭与氏族关系的问题上,
                费孝通(2009f:140)认为,氏族与家庭在功能上存在巨大差异,家庭所
                承担的主要功能是抚育, 而氏族还有政治、 经济和宗教方面复杂的功
                能; 但中国传统的家在结构上却是一个氏族, 利用亲属的伦常组合社
                群,也承担着政治、经济和宗教方面的功能,因此,中国的家具有氏族
                性,是绵延的,而不像西洋家庭那样是临时的。中国的氏族“在生育制度
                中其实并不是一个必须及重要的组织。 它是靠其他功能而得到发展机
                会的。 一旦其他的功能不再利用亲属关系时,氏族也会像一朵花一般萎
                谢了”(费孝通,2009d:382)。 也就是说,随着邦国的出现,氏族的重要功
                能被替代之后,氏族就会消失,但家庭却不会,因为抚育功能依然要在
                家庭内得以完成。 换言之,亲属路线的扩展到氏族为止,邦国的基础不
                再是家庭和亲属感情。
                    费孝通这里提到的邦国是指西方近代出现的政治社会, 而政治社
                会建立在契约精神基础之上。 费孝通依然沿着一贯的思路,划分了两种
                类型的社会: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 他借用梅因的理论,从继替原则入
                手,用身份( state)和契约(contract)来论述现代政治社会如何脱离家庭
                和亲属关系,从而建立新的社会规范和原则。 费孝通(2009d:334)谈到,
                在古代社会或者初民社会中, 人的社会身份与角色同家庭的关系是极
                大的,“他入世哪一人家, 占着哪一个地位来决定他这一生应得什么样
                的权利和义务,应做什么样的事。 这是全凭机会”,全凭身份,而契约则
                是按照人的意志的选择自由订立的。 从身份到契约,显示的是“从机会
                和命运到选择和自主”。
                    费孝通用“继替原则”做了具体的说明。在传统社会,亲属体系是继
                替原则的基础。 费孝通(2009d:336)认为,从功能上讲,亲属体系与传统
                社会是自洽的,亦有其自身的优势,比如说,“以亲属关系来做某项事的
                资格时,可以免除很多发生竞争的纠纷”,因为在一开始,这个原则就排
                除了没有资格的人在外。 它的问题就在于一种偶然性,人是永远无法选
                择自己的父母的。 传统社会讲究的是稳定和秩序,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
                继替原则是与此相互配合的,两相配合产生世代排列、男女分殊、单系
                偏重的社会秩序。 但是,将亲属体系用作继替原则在人们的心理和社会
                关系上是有缺憾的。 亲属体系划分世代的标准是生物性的,用世代的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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