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社会》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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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6

           所以为君之母、妻有服,是因为曾经有交接之礼,而且大夫妻之爵服是
           君夫人所命。 顾炎武(2012:254-255)曰:“古之卿大夫,有见小君之礼,
           而妻之爵服,则又君夫人命之,是以不容无服。 ”
               由此可见,君臣虽然恩义厚重,但君臣尊卑不等,臣出于对君之尊,
           在致仕之后自觉疏贱于亲贵, 以谦远之情自处而为尊者之服降低为齐
           衰三月,其恩情之厚则表现为为小君服丧服;而处于尊贵一方的君则与
           臣的行动逻辑不同,臣尊于君,君当爱护臣下,不可在臣致仕之后疏远
           臣下,反而要通过一系列的礼仪来表达对臣下的关爱。 君臣对待对方态
           度的不同,其实是一种处处以对方为重的自处之道的体现。
               (三)以道去君后为旧君之服
               君臣关系发生改变的第二种情况便是臣以道去君。 君臣之间一面
           是恩义厚重的伦理关系,一面是以道相合作为君臣相交的前提条件,在
           二者发生冲突时,君臣之间复杂的情感、考虑便体现在臣离君而去的过
           程、为旧君所服的服制中。以大夫为例,具体而言包括两种:一种是大夫
           待放于郊,没有去往他国,这时旧君去世,大夫及其妻、子如何为君服
           服;另一种是大夫已经去往他国,旧君去世,大夫及其妻、子如何为君服服。
               首先是大夫待放于郊,此时君主恰好去世,大夫及其妻、子为君服
           齐衰三月。 君臣之间恩义厚重,但作为君臣结合前提的道义不容有丝毫
           含糊,郑玄注曰:“以道去君,为三谏不从,待放于郊”。 大夫离君而去,
           但彼此恩义厚重,不可决然而去,这种深厚的伦理关系反映在大夫离去
           之时,先到国都外待放三年,等待君主回心转意。 《大戴礼·王度记》云:
          “大夫俟放于郊,三年得环乃还,得玦乃去”。 倘若君回心转意则赐大夫
           以玉环,大夫得环而还;否则,便赐大夫以玉玦,大夫得玦而去。 得玦而
           去之后,从郊至国境,大夫在三月以内,内心沉痛,服饰居处如同居丧一
           般。 士无待放之法,但与大夫一样,三月之后方去国。 《礼记·曲礼》云:
          “大夫、士去国,踰竟,为坛位,向国而哭。 素衣、素裳、素冠,彻缘,鞮屦,
           素簚,乘髦马;不蚤 鬋,不祭食,不说人以无罪,妇 人不当御。 三月而复
           服。 ”旧君之情与故国之情极其沉重,大夫、士离君去国无比悲痛。 郑玄
           注曰:“言以丧礼自处也。 臣无君,犹无天也”。 大夫、士出国境扫地为
           坛,向国而哭,服饰居处如同居丧,所服衣、裳、冠皆素,鞋子不加装饰,
           乘马不加修剪,指爪须发皆不修剪,不举祭,不近妇人,三月之后才反吉
           服去往他国。 而且不向人称道自己无罪,以免遗君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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