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社会》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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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尊之义:从丧服制度看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情感原则
伦理的重要内涵,臣以道事君、保国安民才是对君最大的忠与敬。 《孟
子·离娄上》孟子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
之贼。 ”倘若君主无道,臣当力谏,对于异姓之臣来说,多次进谏君主仍
不听从,便当离君而去。 《孟子·万章下》孟子曰:“君有过则谏,反复不
听,则去。 ”对于同姓贵戚之臣来说,因为同是先君后裔,恩重于义,应当
与国同休戚,不可轻易离去。 本文主要讨论异姓之臣的情况。 面对君臣
分离,君当如何待臣,臣为君如何服服?它反映出君臣伦理的何种面向?
(二)致仕之后为旧君之服
君臣关系的变化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臣因年老疾病而致仕。
臣致仕之后与君主的关系会发生一些变化, 这种变化体现在为旧君以
及君之母、妻的服制上。《丧服·齐衰三月》章,经文曰:“为旧君、君之母
妻。 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 仕焉而已者也。 何以服齐衰三月也? 言与
民同也。 君之母、妻,则小君也。 ”臣在位之时本为君服斩衰,为君之母、
妻服齐衰期, 致仕之后臣为君服与庶民相同的齐衰三月之服, 为君之
母、妻亦服齐衰三月之服。这里的君既指诸侯之君,也上兼天子、下兼大
夫。 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 贾公彦( 2008:944)曰:“‘言与民同也’者,以
本义合,且今义已断,故抑之使与民同也。 ”君臣本是以义相合、以道匡
治天下的关系,如今不再共襄治道,所以要降低到与民相同的服制。 就
臣的内在情感而言,曹躭曰:“君丧之礼,贵贱不同。 礼,臣为君斩衰,仕
焉而已,为旧君齐衰,爵禄既绝,朝见既替,盖以疏贱于亲贵,故降其制
也。 ”(转引自张锡恭,2017:561)臣致仕之后,与在位之朝臣不同,已无
爵禄之尊,与君往来亦不密切,已经疏贱于在朝之臣,所以服制上也不
敢与朝臣相同。 雷次宗曰:“身既反昔,服亦同人,盖谦远之情,居身之
道也。”(转引自张锡恭,2017:560)雷次宗认为,臣既然回到无爵禄时的
状态,其内心不敢同于往昔,自觉己卑,不敢与尊者相近,而自疏远于尊
者,降低为君服服的规制。但作为尊者的君恰恰相反,在臣致仕之后,君
不能以疏远之礼待臣。在臣疾病、死亡时,君有频繁的问疾吊丧、加赙赗
之礼,在臣去世之后为其不食肉、不举乐。
致仕之臣为君的服制降低至与庶民相同, 但臣对君的内在情感厚
于庶民,这种感情体现在要为旧君之母、妻服服。 君的母、妻称为小君。
庶民只为君服齐衰三月之服,不为君的母、妻服服,而致仕之臣则要为
君之母、妻服齐衰三月之服。 郑玄注曰:“为小君服者,恩深于民”。 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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