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社会》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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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5

           工程和提供救灾设施, 保护社会免受水患灾荒的困扰; 但如果财力紧
           张,则更可能外包给民间力量,政府只是负责引导和监管。
                          表 1:治 理 领 域 与 国 家 — 社 会 关 系 的 治 理 模 式
                        资源汲取与社会稳定                           民间内部秩序
                                          地方性公共产品
              治理领域     (赋役、治安、礼仪政教、                        (三老、乡约、宗族、
                                        (道路、水利、救恤、乡勇)
                         大型水利工程等)                            商人会馆)
              统治风险            高                中                低
              影响范围          全国性              区域性             俱乐部性质
            行政外包组合        强行政、弱外包        行政、外包均衡结合          弱行政、强外包
            官民互动方式        官为主、民为辅            官民合作             官督民办
               表 1 将国家不同治理领域的特征与国家—社会关系的特定治理模
           式进行了联结和匹配。 我们根据统治风险的大小区分了三类治理领域。
           第一类是资源汲取和社会稳定,包括赋役、治安、国家意识形态控制(礼
           仪政教)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如跨区域的水利、道路、驿站)。 这些
           方面均直接涉及国家的财政供给和政权稳定, 属于统治风险高的治理
           领域,因此,国家治理一般采取“强行政、弱外包”或者说“官为主、民为
           辅”的模式。具体形式包括国家直接供应(如乡官制、国家组织人力和物
           力修建大型水利工程、州县官主持基层司法审判)或者在国家严格控制
           下的行政外包(如里正制、保甲制、什伍制)。 郡县制与乡里制互为表
           里,相互支持,国家通过编户齐民深入每个村庄和家庭,实现了对于百
           姓人身和财产的严密监督和行政控制。 这是最接近于秦晖所强调的“吏
           民社会”的状态。当然,国家迫于财政压力,在统治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
           量寻求经济上更为节省的治理方式,如以职役代替乡官,县官判案以司
           法审判与民间调解相结合,等等。 第二类治理领域是区域性公共产品的
           供应,如道路、水利、救恤、乡勇等。 由于主要涉及地方性公共产品,其
           影响范围相对有限,统治风险属于中等,其典型的国家治理模式是“行
           政与外包均衡互动”或官民合作型。 官府根据预算状况或许提供一部分
           财力和物力支持,但更多是引导、组织和监督民间力量的参与,保障最
           基本的地方性公共产品的供应。 第三类治理领域是民间内部秩序的维
           护与管理,主要涉及村庄内部的礼仪教化、民间组织的日常管理,如三
           老、乡约、宗族、商人会馆等。 因为局限于一个相对更小的群体范围(如
           同俱乐部产品一样), 单一村落或宗族的失序对于国家来说威胁不大。
           从州县官的角度看,一个县所面临的村庄聚落、宗族数量之多,远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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