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社会》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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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5
务领域,并揭示其内在统一的治理逻辑。
借助行政发包制理论及本文的拓展分析, 我们也可以对西方学者
关于中华帝制时期国家—社会关系的一些理论概括进行重新评价。 例
如曼关于“专制性权力强、基础性权力弱”的概括只是注意到了中华帝
制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行政”“外包”两个极端情形:在国家—社会
关系的“行政”这一端是等级权力、强力控制等特征,在国家—社会关系
的“外包”这一端,尤其在涉及民间内部秩序时,是民间自主管理的特
征。 而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治理最奇妙的地方恰恰是联结和整合“行
政”与“外包”的丰富多变的治理机制,忽略这些处于中间地带的联结整
合机制显然无法真正理解国家—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特征。 再例如,西方
历史学家经常感叹中华帝国仅仅依靠一支规模很小的官僚队伍就治理
了一个幅员如此广阔的帝国(费正清,2003)。 有学者把明清时期的中国
与同一时期的英国、法国、德国做比较,发现中国官民比所反映的政府
规模之小是惊人的,简直就是一个悖论(弗里斯,2018)。 这些西方学者
显然只聚焦于中国正式的官僚体制以及国家 权 力 对 于社会的直 接 渗
透, 而明显忽略了正式官吏系统之外庞大的准官员队伍以及由此推动
的形式多样的“行政外包”和官民互动过程。 在这个意义上,黄宗智的
“第三领域” 理论突破了传统上将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分析范式,有
助于引导人们关注真正具有中国特色且反映中国治理奥秘的国家—社
会互动关系。 但是,“第三领域”以及“集权的简约治理”理论更接近一
种特征描述,并未给出关于官民互动的内在机理的系统分析。 例如在赋
役、司法判决、道路水利和宗族管理等不同领域,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方
式显然不同,乡村治理的简约程度和具体形态亦有显著差异,集权与简
约治理的联结与互动机制仍然有待进一步的分析。 事实上,目前关于国
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当中,描述性、概括性的理论偏多,而真正提供解
释性的分析理论偏少。 本文旨在提供一种解析性理论, 揭示国家与社
会、官与民互动关系的内在治理逻辑和运行特征,剖析中华帝制国家治
理的“一元性”与“多样性”的内在关系与作用机制。
本文也尝试提供一个新的视角看待国家权力与社会团体自主性之
间的关系特征。 目前考察国家—社会关系的文献深受西方国家建构理
论的影响, 倾向于将国家权力对社会的直接控制力与可渗透性作为分
析的焦点, 经常将国家权力的强弱与社会团体的自主与否置于二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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