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社会》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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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多面”: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社会关系再研究
本文尝试运用行政发包制理论对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进行重新审视。 相比前文概述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行政发包制理论
(周黎安,2008, 2014a, 2016;周黎安、王娟,2012)蕴含了一个对于中华
帝制国家治理的解释性框架。 它不仅通过“行政内包”的视角理解从朝
廷到州县官的行政发包链条和具体形式, 揭示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官
僚体系的运作特征,还从“行政外包”的视角透视国家与社会的联结部分,
解释行政外包的重要特征与内在机理,探索官民互动的诸种形式,包括
国家组织边界的伸缩,如从“官吏一体”到“官吏分流”(周黎安,2016)。 该
理论借鉴了威廉姆森( Williamson, 1985)交易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将经
济组织的治理结构(如科层制、市场关系或两者混合形式)与经济交易
的具体特征(如交易的不确定性、有限理性和资产专用性)联系起来。 在
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从王朝国家的视角看,在不同的治理领域(如资源汲
取和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性公共产品供应、民间内部秩序维护)国家—
社会互动关系包含不同程度和范围的统治风险, 政府处理这些关系也
涉及不同规模的行政治理成本。 王朝政权面临的预算约束使得政府有
动机在统治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节约行政治理成本; 在其他条件不
变的情况下, 预算约束越紧张, 政府节约行政治理成本的动机就越强
烈。 为此,政府迫于预算压力将一系列公共事务“外包”给社会团体和个
人,具体的行政外包形式则依据公共事务和治理领域的特征相机而变,由
此引发国家—社会关系丰富多变的治理形态(周黎安,2014a,2016)。
后面我们将论证,“行政外包”的概念特别适合分析中华帝制时期
的国家—社会关系。 原因在于,中华帝国的“大一统”和“一元化”权力使得
王朝政权面临“无限治理责任”,所有涉及政权稳定的事务都是政府关
心的事务,王朝国家以相机控制权为基础,向官僚体制之外满足一定“资
质”条件的社会团体(个人)外包政府事务,赋予后者“半官方”身份,并
给予必要的引导、监督和奖惩。 在此过程中,不同领域的公共事务的治
理特征决定了“行政性”机制与“外包”机制之间的组合配置,从而塑造
了相应的治理模式特征,国家治理由此呈现出“一体多面”的总体格局。
站在本文的视角看,学术界关于“吏民社会”“士绅自治”或“官民
合作”的争论,其最大问题在于,只适用于特定治理领域或特定历史时
期的理论概括被上升为对帝制时代的总体性、全景式的描述。 本文的分
析可以将这些不同的理论概括各归其位, 匹配到它们最适合的公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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