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社会》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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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5
较之此前的现代政治哲学和伦理学, 黑格尔更加重视习惯在伦理
生活中的作用, 因为精神首次作为精神而存在正是借助习俗和习惯实
现的。 经由习惯,人从他与动物共同栖居的自然世界步入一个专属于他
的精神世界。 所以,从精神的自我实现或者主体自由的实现来看,习惯
作为伦理的一部分要高于抽象权利和道德。
但是这段话同样告诉我们,习惯毕竟只是精神自我实现的“开始”,
是一个初级阶段。 黑格尔甚至担心,习惯会压制主体性、窒息精神,“人
类甚至会死于习惯,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变得完全习惯于生活,在精神
上和肉体上变得迟钝,主体意识和精神活动的对立已然消失,那么人
类就死了”( PR§151A)。 因此,虽然习惯可以作为主体教育和精神自我
实现的某种手段或某个阶段,但精神不能止步于习惯,必须通往自我
认识的阶段,即真知或真理( Wahrheit)。 从主体的角度来说,人也不能
止 步 于 习 惯 , 而 是 必 须 达 到 对 习 俗 、 法 律 和 制 度 的 认 识 和 把 握
( Begreifen),并从中发现自己。 也就是说,每个人要认识到他所享有的
权利、自由以及个人利益都植根于对伦理义务的履行上,植根于法律
和制度的合理性上。 在这种情况下,他在服从法律和制度时,感受到的
不再是异己的东西,而是对自身自由的承认,“凡是在今天达至承认的
东西,都不再借助暴力来达至,并且只在很小的程度上是通过习惯和
习俗达至的,而主要是通过洞见和合理的论证达至的”( PR§316A)。 总
之,在黑格尔这里,要弥合现代道德主体与义务之间的分裂,不能仅止
步于习俗和习惯,还必须达至真理,这应该成为每个现代人的目标。
综上,当黑格尔借助古代“伦理”概念去弥合现代道德中主体和义
务的分裂时, 对立的轴心悄然转移到了真理与习惯之上,“我是出于习
惯、习俗,还是因为彻底被它们的真理所说服,并不是无关紧要之事”
(PR§140A)。 真知与习惯的对立不同于道德主体和义务的对峙,因为真
知并不试图从习惯和习俗中抽离出去对其进行观察和质疑, 而是力图
对他们包含的合理性加以认识,从习惯和熟知提升到真理,或者说,从
常识和意见提升到概念性的把握。 简言之,对于一个具备理性认知能力
的人来说, 我们所遵从的任何习惯都应该是可以解释, 并能给出理由
的,进而当我们把这些真理落实到行动层面时,就会反过来推动整个习
俗朝理性化的方向发展。 在这种循环往复的辩证运动中,伦理将日益趋
于理性化,直至不存在任何非理性的、无法把握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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