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社会》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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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5

           义务的基本条件却是道德主体的内在自由(Kant, 1996: 207-208)。 总
           之,在现代思想证成自身的基本原则时,其中一个关键环节就是排除伦
           理和习惯的影响。
               不过,正如上文所说,黑格尔的理论在这方面似乎是个例外。

               三、 伦理的理性化

               在使用古代“伦理”概念时,黑格尔直接批评的是康德和费希特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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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道德主体与义务两相对峙的问题。 道德主体并不直接履行习俗和法
           律所要求的那些义务,而是首先从其所处的具体环境、与之关联的各种
           动机和兴趣( Interesse)中超拔出来,从一个超然中立的旁观者角度,借
           助他发现的那些普遍法则,去检验各种具体的义务是否真的是道德的。
           在这种道德反思面前,义务不再成为“我的”义务,也就是说,对于道德
           主体而言,它丧失了那种属己的亲近感、自明性和推动主体去行动的力
           量,取而代之的是,义务成为某种外在于我的、可以质疑的、有待进一步
           研究的对象。 而与义务相对立的道德主体则凭借理性反思能力凌驾于
           这 些 义 务 之 上 , 占 据 了 一 个“绝 对 的 善 ” 或“应 该 ” 的 视 角(PR §135、
           §141)。 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期待主体能够将自己面对的各种义务当作
           义务去看待,也很难期待他能够按照义务去采取任何行动。 一边是纯粹
           理性、良知、“应该”,一边则是各种不够纯粹的义务、现实,道德反思破
           坏了日常生活中各种义务对人们的自明性和属己性, 促使人们疏远乃
           至对立于他们所居留的世界。
               黑格尔看到,在道德主体的这种反思性操作中,存在着某种矫揉造
           作的东西。 道德主体夸大了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道德困惑或
           冲突, 甚至乐意去制造一些道德判断上的极限情况或临界值(Gren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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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mes)。 对于道德主体来说,这些困惑和冲突似乎证明了公众意见的不
           可靠和空虚,这为其跑到公共意见之外发明一些道德理论,然后再回过
           7. 黑格尔同时想到的是法国大革命中一轮又一轮的革命和立法工作, 因为在他看来,
           康德和费希特的“道德世界观” 实质上是对大革命政治实践的一种哲学表达 ( Hegel, 2018:
           §595)。 不过,正如下文将要看到的,黑格尔接受了大革命和道德世界观对主体自由之权
           利的主张。
           8. 参见下一节引用的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第 150 节的附释。 从不同的进路出发,
           当代现象学传统对康德道德哲学做出了类似的批评( Gadamer, 1993:364-365;黑尔德 ,
           20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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