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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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的根基和原初形式,其中父系和母系克兰在部落的组织中共同发
           挥作用。 总的来说,他的观点与前述列氏家产亲属制概念的社会背景要
           素极为相似。 不过,他并没有把“家屋”视为一种社会制度。 关于东印尼
           的家屋,范·沃登是这样说的:“一座家屋就是一个结构,而不仅仅是物
           质建筑”(转引自 Fox, 1980: 11)。 这一观点因 1980 年福克斯等人的阐
           述和发挥而引人注意。
               在追随范·沃登的福克斯等人看来,东印尼的家屋根据严格的原则
           建造,力图反映的是社会和宇宙秩序,是一个重要的象征性结构,也是
           当地人用来指涉特殊社会单位的一个根本的文化范畴。                           17  福克斯编辑
           出版的《生命之流》拓展了家屋跟婚姻、继嗣和性别等的关联:婚姻是家
           屋之间的纽带,流动其间的是妇女的血液,它跟精液结合,实现人口的
           再生产( Fox,1980:10-13)。
               1989 年 5 月福克斯在堪培拉召集有关家屋和家户(household)的研
           讨会,会议论文以《在南岛家屋内部》为名出版,研究的目的是考察不同
           类型的南岛家屋如何在空间上组织起来, 将其内部格局跟各个群体的
           社会和仪式实践联系起来理解(Fox, 1993:1)。 这是范·沃登观点的延续和
           拓展。 总的来说,沃登家屋研究脉络所说的家屋是东印尼地方的一个社
           会范畴,一种社会单位,而不是一种可以在别处也观察得到的社会制度。
               英美后现代家屋研究者于 1990 年春在剑桥大学召开工作坊, 最后
           出版了论文集《关于家屋》。 该书主编之一卡詹妮参加过“从小屋到王宫”
           的研讨会, 曾提出列氏的“家屋拜物教” 在兰卡威体现为“影子家屋”
          (shadow house),进而讨论继嗣和联姻二元整合议题(Carsten, 1987: 166)。
           她的许多想法也是衍生自工作坊的多次讨论。 但《关于家屋》 对列氏的
           maison 概念也有了颠覆性的后现代理解。 他们认为,“列氏思想的真正价
           值并不那么是为已经难以为继的传统亲属制度范畴创造一个新的、笨拙
           的社会类型。 相反,它的价值在于提供一个跳跃的支点,去超越它们,走
           向更整体性的建筑人类学,可以在理论上和身体人类学并行”,去呈现房
           屋的建筑的、社会的和象征的意义之间的联系(Carsten et al., 1995: 2)。
               这一后现代导向旨在去历史化, 放弃列维—斯特劳斯家产亲属制
           的本质性历史维度和比较维度。她们的经典口号是把“家屋”当作“富有
           启发性(heuristic)的工具”,重新建立有关家屋的“另类语言”(Carsten et
           17. 这与石泰安对东亚区域房屋建筑的研究极其相似(参见 Stein,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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