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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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4

           因此, 克钦人的社会组织先是父系克兰, 然后是基于神话谱系的五分
           区,最后才是领地,在神话谱系之外加上额外的纽带。
               各领地由幼子继嗣,长兄们离开家屋去建立自己的家屋。世系持续
           分出新世系,各自再接纳外人依附者,使古老的世系不再同质,变成政
           治—地域单位。 留在身后的是古老的原初结构,不断造就新的发展,如
           领地、家屋和家庭,但婚姻系统在各个阶段都发挥作用,构成一个循环
           圈,最基本的就是五分区之间的循环圈。 作为贵族的每一个封建家庭都
           从两个不同群体的家庭获得妻子, 同时也把女子嫁给两个不同群体的
           家庭,形成封建循环圈。 我们从中依旧可以看到原来的交换公式,根本
           的 和 不 变 的 特 征 是 由 普 遍 婚 姻 联 盟 的 复 杂 系 统 联 系 起 来 的( Lévi鄄
           Strauss, 1969: 245-248),复杂结构中潜藏着基本结构。
               普遍性交换是无限多个群体之间的交换, 要达成这一点就需要对
           交换圈最终会闭合有一种自信, 因此每个群体介入普遍性交换圈时都
           是一种集体冒险和投机。 通过数量上积累交换物,质量上增加交换圈,
           个人便可以双倍地保护自己。 而贵族担心绝嗣, 加上有更大的选择自
           由,便娶多妻( Lévi鄄Strauss, 1969: 252、 267)。 多姻亲圈和多妻制是普
           遍交换的必然结果。 换句话说,普遍交换似乎跟有封建倾向的社会特别
           和谐:“在任何情况下,普遍交换都必须……发展这些倾向,并把相关的
           文化推向相应的方向”。 普遍交换预先假定平等,但却成为不平等的源
           泉; 普遍性交换提供的公式可以表达各种复杂的社会需求: 支付与交
           换,“ 债务”、诉求和责任等由是发展起来(Lévi鄄Strauss, 1969: 265-268)。
               有的普遍性交换参与者在交换过程中逐渐获得地位差异, 只能从
           其他等级的参与者那里接受配偶。 最常见的是限定跟最接近的低等级
           的妇女通婚,这便是上嫁婚。那最高等级的女性怎么办?解决办法是:在
           总体的普遍性交换系统中, 通过抛弃一个简单的普遍交换形式走向复
           杂形式,而保持普遍交换。 这就是欧洲式发展:交换的参与者保留自己
           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把上嫁婚改为内婚。在伊朗甚至希腊,让女继
           承人与近亲结婚;在埃及和波利尼西亚是与姐姐而非妹妹的婚姻形式。
           西欧也有类似情形。 另一种方法是比武招亲(swayamvara):上等阶级把
           女儿嫁给任何一个等级的男人;在他展示壮举之后,由女子自己选择。
           从印度阿萨姆到欧洲,都有类似的实践。 它的制度基础“只可能是系统
           明显的母方倾向和潜在地要颠覆这一倾向的父方乡愁之间的矛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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