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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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乡约的现代性转换:杨开道的乡约—自治思想研究

                里什伍制的实施。 当军吏和乡官制度合二为一时,源于军队中的什伍连
                坐制度也相应地移植到聚落中来,“原来相保、 相受、 相救与相 赒的聚
                落,所重视的德行是孝友睦姻任恤,现在则一变而为猜忌、监视、防范、
                告奸,表面上古代聚落的‘联’依然存在,实际已经变质”(杜正胜,2018:
                207-208)。 这是“教化”与“政治”的第一次相遇。 遇到政治的教化,虽然
                在形式上仍然保持着教化的空间载体(“联”),但教化所依赖的情谊之
                感已经衰落。 这也是杨开道所分析的秦汉时期乡礼教化衰落的关键。
                    秦汉之后,礼教不仅未能获得补救,反而进一步恶化,这亦与国家
                治理版图扩大所带来的治理困境有关。 汉代儒生同王权结合的方式是
               “以地理统治区域的狭小作为相应的条件和尺度的。 随着王权统治版图
                的不断拓展, 由汉代理性官僚制构成的吏治系统已不敷广大基层区域
                统治的实际要求”(杨念群,2000a:274)。 在这一结构之下,为政者一方
                面赋予郡县之下的地方之人拥有辅佐郡县官吏治理之责, 另一方面则
                推进“大共同体一元化统治”和压抑小共同体的法家治理传统,使得国
                家治理在行政正义和行政安全之间更偏重后者 (秦晖,2018:81、214)。
                虽然汉武帝改宗儒学,弘扬礼教,但不过是在儒表法里的结构之上令儒
                与法的逻辑各有分工罢了。隋朝以后普遍实施的“回避制度”,破坏了汉
                代刑名吏治的古典法则;同时,它令地方社会衍生出一些基层组织来连
                接地方士绅与地方官员。 宋朝的乡约便是在这个结构之下产生的,它试
                图在中央权力向下渗透的过程中,为“以血缘、地缘和人情为纽带的共
                同体提供道德的依据”(汪晖,2008:285)。
                    《吕氏乡约》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是应对王安石保甲制度之官办性
                而兴起的。 虽然《吕氏乡约》与王安石之新法都是以《周礼》为源,但其
                旨趣迥异:“乡约为民众的工作,新法为政府的工作,乡约自下而上,新
                法自上而下, 乡约以一乡为单位, 新法以全国为单位”(杨开道,2015:
                30)。 当王安石的新法在全国推行之时,其吏治色彩不免令邻里乡党的
                关系随之松散,而吕氏兄弟建立乡约乃是要“以契约的方式使儒教伦理
                极其自然地融入社会基层组织, 进而使之成为人际关系聚散的精神源
                泉”(杨念群,2000a:270)。 仅从《吕氏乡约》的实践本身来看,教化性质
                的乡约试图与政治划清界限。吕氏兄弟倡议乡约,本是善举,然“今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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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于愚且贱者,宜乎诋訾之纷纷也”。 吕氏兄弟的这种自发组织引发了
                3. 参见《吕大钧答刘平叔》,转引自牛铭实,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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