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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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4
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乡村社会的凋敝与颓废,经济破产与社会治理
的失序令他感慨农村社会“衰落已达极点”(杨开道,1927a)。 因此,他提
出,要通过“农村自治”来实现农村乃至整个中国的发展。 虽然杨开道受
到西学,尤其是美国农村社会学的影响,认为自治是地方治理与国家发
展的关键,但他亦认识到,这种外来的“自治”理念要在中国农村落地生
根,就必须同中国的传统组织发生关联。 杨开道的努力在于试图对中国
的乡约传统进行创造性转化,以促进全国业已展开的农村自治工作。
(一)农村自治:舶来的理念与在地的实践
自西学东渐之始,自治与民权便在中国获得了众多信徒,尤其是晚
清的士儒将这一思想同清初以降今文经的“讥世卿”传统及“不拘一格
降人才”的人才观相结合后,自治理念更是在士儒群体中获得了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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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 同治中兴的理论家之一冯桂芬就曾提出一种以民众选举的新方
式来选拔地方长官的制度设计。需要清楚的是,“自治”在清末被不同政
见的群体寄予了不同的期望,也因而塑造了“自治”的多样性面孔:对于
中央政府和维新派而言,它是去除弊制、“通”上下之情的改革方案;对
于地方政治势力而言, 它只是中央无力挽救危机而做出的一种自保性
反应;对于革命派而言,它则是瓦解清政府统治的良方(干春松,2015:
244)。 晚清政府为了延续其政权,效仿日本推动地方自治。 与日本明治
初期的地方自治旨在“创造一种地方行政的、现代的、集权的和合理化
的形式”,以“使日本加强它取消不平等条约的环境”相似,清廷的自治
改革也不是代议制和民权意义上的地方自治,而是要借此改革“明确正
规的官僚界和地方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即“让前者控制一切实
质性的职能,而只把余下的公务交给后者”(孔飞力,1990:222-223)。虽
然杨开道在梳理现代中国农村自治发展的路径时, 认为其中一条便是
1. 从词源学的角度 来看,“自 治”一词虽中国 古已有之,但多 为个体 自律之 意(安建增,
2015:31),而无近代民权民治之意。 无论是康有为还是柳诒徵,在 分析传 统乡约 时皆使
用过“自谋”一词,与之相对,梁济在《敬告世人书》中批评民国政情与民风时亦使用“诡
谋”一词,其中“谋”与“治”之关联与区别亦是值得探究的议题。 在同时使用“谋”与“治”
之文本中,清末五大臣出洋考察归国后所提交的奏折无疑是重要者之一。 奏折称,“考各
国之强,莫不原于 地方自 治,夫设 官 本 以 为 民 ,而 有时 官 为 代 谋 ,转 不 若 民 之 自 谋 为 得
者,是以必区官治、自治,相辅而行,然后治化日进”。 其中,在民权民治的意义 上,自谋
与自治并无明显之分歧,只是当治理者“谋一己之私利而不顾其群者”时,这种“谋”便被
时人称为“诡谋”(吴趼人,201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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