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社会》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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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3

           至一个“培然—家”的家户不会全部聚居在同一个寨子,而是分散到不
           同寨子。 居住地不同,共享血缘关系的家户便肩负着不同的仪式义务。
           如表 1 所示,都是为老人举办的杀猪拴线礼,只有由同寨同姓的子孙发
           起,才能激活整个寨子的参与。 外寨同姓的子孙,即便与老人的血缘关
           联非常密切,也只能像异姓子孙那样单方面完成。 阿波莫与阿波德的例
           子中,都是父系直系子孙,血缘亲近程度一样,但阿波德的长子住在外
           寨,他发起的拴线礼仪式规模就小于同寨子孙做的拴线礼。 这意味着在
           血缘一致的情况下,“同寨”更为重要。 甚至,对比阿波茶与阿波德的例
           子可以发现, 与阿波茶同寨的侄孙为其拴线比阿波德身处外寨的直系
           子孙拴线,仪式规模还要大。 在此,“同寨”超越了血缘亲近,因而可以
           说,“同寨”“同姓”两个变量,“同寨”高于“同姓”(参见图 3)。 父系亲
           属,不论直系旁系,视为一体,而地缘才是进一步区分父系亲属团体之
           内外有别的标准,其中可见对“我们寨子”团结的重视。在一个多姓立寨
           的社会,这种设置也使得每个寨子内部的各姓之间彼此依赖,加强了社
           会内部的整合程度。 而各寨之间,也基于血缘与通婚构成的亲属连接形
           成往来。









                                 图 3:父 系 子 孙 的 内 外 之 分

               最后,外族人,如外族女婿、作为汉族的笔者本人也是拴线礼的参
           与者。 我们被有选择地纳入仪式中。 外族女婿中,惟有傣族和佤族女婿
           不能为老人拴线,其他诸如汉、彝或者拉祜族女婿都能作为娶妻方为老
           人拴线。 在傣、佤、拉祜、阿卡、汉等多族群混居的孟连,阿卡接受汉族、
           拉祜族或其他族群参与其仪式活动的同时, 多次明确表示傣族和佤族
           不能参与做礼,因为“礼做不拢”。“礼做不拢”,主要是指亲属制度无法
           兼容。阿卡秉持父系继嗣、婚后从夫居制度,而傣族同时存在从夫居、从
           妻居以及双居家庭(张元庆,1986);阿卡的山地友邻佤族则是母系从妻
           居,因此阿卡寨民常说傣佤是一家,迥异于自己。 他们表示,按照礼来
           说,阿卡不能与傣、佤通婚。 但近十年人口流动增加,不少阿卡女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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