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社会》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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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3

           两个层次:一方面,老人大。他们享有特殊的尊敬和地位,把福气送给他
           人(包括孙辈孩子),是家户和寨子的依靠。 在这个层次中,祖孙关系内
           置于意涵更广的“老人—其余人”这组关系中,辈分关系并未凸显。另一
           方面,孙子比祖辈老人大。 他们作为后代人界定了祖辈有福气的老人地
           位;孙辈还代表着家族和群体的传承和更替,其出生暗示着祖辈终将衰
           老病弱, 他们能以自己新生代的福气和生命力以及通过祭祖求来的福
           气促进祖辈的健康长寿。 该层次着力突出祖孙的辈分关系,尤其强调孙
           辈高于祖辈的等级关系。 这一等级结构迥异于前人研究所得的诸种图
           式。 它不是像梯子那样高低分明的单向线性等级( Parkin, 1990),而是
           同时囊括两组看起来相反、实际处于不同层次的等级关系,即老人大于
           其余人(包括孙子)而孙子大于老人的“双向”等级结构。 它也不是随情
           境和标准而异的交替性等级( Keeler, 2017; Fox, 2009a)。 上述两个层
           次的等级关系在同一个福气框架下各循脉络,连接强化,构成一个动态
           的、持续循环的互往链条,可谓“一体”。 故此,本文称之为“一体双向式
           等级”(参见图 4)。










                           图 4: 阿 卡 祖 孙 之 “一 体 双 向 式 等 级 ”结 构
               该 等 级 结 构 集 中 体 现 在 孙 辈 为 老 人 主 办 的 拴 线 礼 中 。 “老 人 最
           大”,所以他能收到拴线礼这个传递福气的生命礼物。送礼者中“孙子更
           大”,所以他才能给老人拴线。这既不同于人类学家公认的“在送礼者与
           受礼者之间,前者总是处于优势地位”的说法,也迥异于在中国汉人社
           会 的“ 孝 敬 礼 ” 中“接 受 者 总 是 比 赠 送 者 优 越 ” 的 相 反 论 点(阎 云 翔 ,
           2000:60、236)。 它在“送礼者优越”与“受礼者优越”两种论点之外,提
           出了第三种可能,即:当且仅当送礼者与受礼者都高于对方,礼物的赠
           与和接受方能完成。 这无疑拓展了有关礼物馈赠的讨论。
               也正 是 在 礼 物 理 论 的脉 络 里 ,古 德 利 尔(2007: 40)曾 经 提 到“双
           向”的等级关系,即相互交换女性的两个男性及其世系“既是债权人又
           是债务人,都作为女性的赠与者而高于对方,又都作为女性的接受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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