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社会》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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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风水与一个多民族宗族的生成

                     龙也。 乃向前祝曰:尔既不忘前人之恩,何不择一善地葬之? 龙
                     遂起,循径而行,趋执绋者遥尾其后,至计东寨之右臂地界,龙
                     蟠而不动,柩将至,方移伏于旁。 众即于所蟠处掘穴以葬,葬
                     毕,龙始去。
                         后永清有子名贤者,忽厌村俗之陋,独徙居于城东厢罗池
                     街,矢志读书,骤登天顺壬午科乡榜。 传之子孙,若宗道、谦亨
                     皆成进士,嘉邦、坤亨、于民皆列贤书科甲,蝉联书香未艾,未
                     必非永清豢龙于潭而龙报之之所致也。 (文应时,2000:395)
                    这是目前最为流行的“豢龙传”版本,不仅为历代柳州方志收录,也
                是清代文人们转述的底本。 此文作者为文应时, 柳州人, 万历十四年
                ( 1616 年)广西乡试举人,文中提到的计于民是计氏第八代“于”字辈子
                孙,与文应时同为该科举人。 因此可以推测,该文应著于 1616 年之后。
                事实上,计于民还写了一个更为简略的“豢龙传”版本。
                         国选公计氏始祖也。 明洪武初自青齐从征至柳,简授五
                     都都亳镇巡检司,生子永清公,即承官世其家,计氏族柳,实
                     由于此。 一日,永清公郊行至龙溪江,拾壹卵,见其异,归而附
                     鹅翼之。 未几,生一龙子,置于钵而以水畜之。 俄而体盈,公惊
                     其神物,纵之于冲蒙村山潭,常以血饲之,龙起而饮,自是如
                     故。 一日未至,有村女著红裙诣于潭口,龙误以为血,即起而
                     啖之。 公怒其伤人,诱之使出,拔剑砍之,即中其尾。 龙惧,深
                     藏于穴潭。 嗣后公饲之,亦不复起。 久之,公卒,将葬。 龙感公
                     卵翼之德,血饲之恩,至家引柩,为公卜兆于计东寨之右臂,
                     安厝而去。 公既葬之后,其子名瑄徙居柳州东城外罗池街,训
                     子名贤,矢志诗书,骤登一榜,传之子孙,科甲蝉联,历明三百
                     年来,书香未艾,未必非公之豢龙于潭而龙之报公以地也。
                                                        (计于民,2000:394)
                    计于民版本的“豢龙传”著于明末时期,在文字上也更像是对文应
                时一文的缩写,并对部分人物系谱关系进行了纠正。 但无论是哪个版
                本,我们都能看出新“豢龙传”相对于旧版发生了一些变化。 第一,故事
                有了明确的主人公计永清。 计宗道的版本里只谈到豢龙者是其任巡检
                的高祖,而没有给出具体姓名,后两个版本则确定为计永清。 计永清究
                竟是谁? 这是本文最终要揭示的一个问题。 第二,这一时期的“豢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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