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社会》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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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针对主流道德人类学多为正向论述的特点, 乔达什(Csordas,
2013)提出必须关注反面的邪恶。 如他所说,恶的问题其实是中心与边
缘两种道德体制得以同时存在的潜在支柱。 首先,规范的确立常常是通
过对“不正常”的命名与排除实现的,如道格拉斯( 2008)所言,威胁到结
构稳定的东西会变成危险的污染物,只有通过对“替罪羊”的命名与排
斥,社会秩序才得以重整(吉拉尔,2004)。 污名的社会机制正是如此,通
过群体性的命名,排挤那些想得出却看不见的污点,正常才能得到维护
(邵京,2009:116)。 而从善的事功的角度来看,边缘实践者往往需要在
理念中设立一个恶的靶子(无论是教派神学论述中的恶,还是当代公益
组织理念中破坏地球环境的恶、 造成病痛的恶以及病痛本身的恶等),
由此他们善的社会行动(如保护生态、救助苦难)才得以成立。
讨论焦点从中心之规范到边缘之问题化情境的转变, 对应着人类
学的研究视角由功能论或文化论转向观察与思考特定社会情境中问题
化的社会实践,这也是近年来道德人类学得以成形的背景。 同时,社会
变迁、动荡和苦难已经成为当代人类生活的普遍前提,以善的理念为指
引的边缘实践又已经遍及全球, 因此道德人类学开始成为学者思考的
重要视角。 面对疾痛与苦难,现代医学人类学在本质上也可以说是一种
道德人类学。 凯博文无疑是中心视角的一个代表,提出了与生物医学对
立的规范病痛体验的文化模式(Kleinman,1980)。 对于作为善之实践的道
德而言,医学人类学的涉入更为复杂,批判的全球艾滋病人类学可以作
为一个案例, 保罗·法默等先驱以道德战斗的姿态涉入当下世界的政治、
人道主义议题, 甚至以理论化的批判来推动南方国家的社会行动(Far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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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而新世纪后的研究者在对全球艾滋治理的现场实务参与中,既
直面社会行动的道德牵连,又对其保持着反省的态度,进而分析我们所
处的世界如何由正在发生的“道德”行动构筑起来,从中形成了一种批
判的道德人类学取向(Fassin,2012)。 从学科规范的角度上看,这种涉入
公共道德实践的医学人类学也构成了一个“边缘教派”,这些边缘行动
( 接上页) 拉什(Lash,2000)从风险作为一种文化的角度出发 对道格 拉斯所 展开的批评,
边缘实践可以保持一种创新的开放潜能,这是相对封闭的中心所不具备的。
8. 这些国家往往就是经典人类学书写的“民族志国家”(ethnographic state)(Chatterjee,2004:
37)。 尽管对象相同,当代人类学的书写主题却发生了转变,由文化、社会结构变成了苦
难( suff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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