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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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制自由化改革的治理逻辑
加剧官盐的滞销,导致恶性循环。
因此,“专卖—走私” 二元市场结构的张力集中反映在官盐的价格
上。 对于政府而言,盐价不能过高,过高则私盐泛滥,盐商赔累,盐课歉
收;盐价也不可过低,过低而浮费税课不减,商人就没有利润,盐课同样
难以征收。
在清代中前期,人口增长带动食盐市场扩大,官盐畅销,上述矛盾
尚不明显。 乾隆时期以后,食盐市场趋于饱和,而盐税、浮费也陆续上
涨,运商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18 世纪末,“商倒课悬”的问题开始遍布
各个盐区。 在此背景下,旧体制开始出现变革(见表 1)。 6
表 1:乾 隆 五 十 年 (1785)后 主 要 的 盐 制 改 革
策略 案例 内容 特征
将盐税按照定额摊入土地税征
1792 年 河 东 课 归 地 丁 ;1828 年
课归地丁 收; 废除专卖商人和行政管制, 放松管制
四川三十一州县课归地丁。
食盐由商民自由贸易。
1799 年初彭龄云南民运民销改
革;1853 年长江战乱,两淮就场 就场/井/关津一次征税后, 盐区
就场/井/关征税 放松管制
征税;1853 年川盐济楚,设关抽 内商民自由贸易。
税。
1830 年 陶 澍 淮 北 改 革 ;1849 年 废除专卖商人, 商民有资财者,
废引改票 陆建瀛淮南改革;1864 年、1865 在买票纳税后, 均可参与贩盐, 放松管制
年左宗棠两浙、福建改革。 但保留行政管制体系。
官府直接负责食盐的运输调配,
1877 年 四 川 丁 宝 桢 官 运 改 革 ;
官运 盐税、盐厘直接添入盐价,商人 加强管制
1908 年吉林、黑龙江官运改革。
仅负责零售。
在 19 世纪上半叶的自由化改革中,以河东、淮北盐制改革的影响
最大。 河东、淮北盐政弊病的主因均在于官盐成本过高。 河东运商面临
盐税、场价过高的问题。 1725—1785 年,河东 食 盐 的单 位 税 负 翻 了 一
6. 姜道章(1989)将清代曾经推行过的食 盐运销制度分为六种,分别是 执照制(引法)、
工团制(纲法)、定额税制(课归地丁)、盐场课税制(就场征税)、票据制(票法)和官运制
(官运)。 在六种制度中,引法、纲法以少数商人专卖为特征,皆属于官督商销体制。 表 1
依此说法,同时参考了陈锋(2013)、张小 也(2001:261-269)对清 代盐政 改革的阐述,仅
列出了四项主要的制度改革。 其实,除表 1 所提及的内容之外,尚有广东的“改埠归纲”
“改纲归所”,淮南的封轮、散轮,咸丰时河东三省的官民并运,曾国藩在两淮的复引整顿
等。 这些改革或持续时间较短,或制度变动上的意义不大,因此并未列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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