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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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1

           政策的执行往往不符合中央的意图, 盐政的实际运作因而也常与制度
           相背离(李晓龙,2015)。 在官商合作的体制下,政府并非绝对强势的一
           方。 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私盐的方式抵制官盐(方志远,2006),盐商也
           可以采用欺瞒、走私等手段,对抗政府的行政干涉(韩燕仪,2019)。 因
           此,每一次盐政改革都不是国家意志对制度的恣意改动,而是各方参与
           者在实践中寻找利益平衡的过程(倪玉平,2005,2006)。
               上述研究着眼于盐业制度中不同行动者的互动与博弈, 在扩展传
           统研究边界的同时, 也将视野局限在市场和行政体系内部的互动关系
           上。 因为着重于讲述制度的内生变化和均衡状态的分析方式在解释制
           度变迁上存在困难,也难以将制度外在的结构性条件纳入讨论(秦海,
           1999;Greif and Laitin,2004)。 但在河东与淮北的盐制改革中,市场、行
           政关系之外的地方游民恰恰是影响改革走向的重要因素。
               (二)游民、盐业与社会治理
               尽管已经有研究者注意到,河东、淮北的改革均与民间组织走私食
           盐的案件紧密相关(吴海波,2008b;倪玉平,2015;李飞,2018),但受前
           述研究视角影响,很少有研究会将这些案件纳入制度分析,因为改革转
           向的节点充满偶然性,似乎并不具备结构意义。 然而,看似偶然的事件
           恰恰是关乎历史整体的(休厄尔,2012;应星,2018),相似事件在两场改
           革中的交错出现其实揭示了影响改革走向的一条关键线索。
               18—19 世纪,伴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动荡,清王朝的人地关系发
           生了很大变化,这深刻改变了帝国的社会形态(孔飞力,1990:38-65;步
           德茂,2008;戈德斯通,2013:380-386;侯俊丹,2014)。 人地关系的紧张
           也波及经济制度。 19 世纪,各地的闲散兵勇、无业游民增加,这些人群
           集贩卖私盐,在与官府的对抗中逐渐组织化、武装化,成为流窜各地的
           盐枭(吴海波,2008a)。 盐枭构成的变化反映了私盐与流民日渐密切的
           联系:清雍正以前,盐枭多是兵丁,雍正至道光年间,盐枭多为游民,道
           光以后,盐枭多有会党背景(黄国信,1996;吴善中,1999)。清代中后期,
           大量人口脱离土地参与走私食盐,专卖体制也就更加难以维系。
               游民走私食盐不只影响食盐制度的正常运行, 还直接威胁地方社
           会的稳定(鲁子健,1986)。 盐枭往往具备武装能力,他们活跃在行政区
           划的边界地带,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和流动性,地方政府很难管控(陈锋,
           2013:258-261)。 尤其是在盐枭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管控私盐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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