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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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1

           要体现在父母的居住情况和亲属关系的称谓上。 包文光的女儿至今仍
           记得分家后的居住细节。
                    我为啥子晓得(分家了)啦? 因为当时包相芬(包碧君长
                女)啦,要不要(时不时)到我们高头来耍嘛,来耍的话她就要
                在奶奶的脚底下睡嘛,我一直就是睡在奶奶边边上,后头奶奶
                就没要她上来睡了,要她下去睡。 虽然奶奶是挨着我们那儿高
                头住起在,他们分了家,他们家是买菜的钱、酥油全部都要在
                我们高头来取,我们家要给他们提供。(访谈材料:20200321,访
                谈人:QM)
               亲属称谓也能体现上下之分。包文光及其子女称包碧君一家为“约
           拉”(zhol鄄la),意为“下面”;其子女称包碧君,亦即父亲的姐姐为“约拉阿
           妈”,称包碧君的长女为“约拉阿姐”;而包文光的孙子和孙女则称呼包
           碧君为“约拉阿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些不明就里的孙辈子女只是
           随着大人这么叫,而不清楚“约拉”的含义,对此并没有明确的意识,甚
           至糊里糊涂地以为“约拉”是姑婆的名字。 从以上亲属之间的居住和称
           呼情况来看,当分家刚刚发生时,上和下的关系仍然较为亲密,区别主
           要体现在家人的生活实践中;而“妥玛”和“夏玛”作为社会区分两家的
           标签,说明他们已经是完全不同的两家。 2012 年 12 月 30 日,康定安觉
           寺举行大勇法师转世灵童(第二世为包文光之弟)的坐床典礼,寺庙派
           给包文光第三子特确的请柬上便清晰地写着:瓦斯碉妥玛——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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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清末民初时康定锅庄中还有 7 户进行了分家,房名中出
           现了上家和下家,其中包括效白仓(zhabs鄄pad鄄tshang)、甲里(ja鄄nyer)、朱
           然(spro鄄ra)、底子(te’u鄄rtsis)、日耳坡(gzi鄄ri鄄phug)、贡托(sgam鄄thog)、阿
           桑(a鄄bsam),这些房名 后 分 别 加上了“妥 玛 ”(thog鄄ma)、“夏 玛 ”(zhabs鄄
           ma) 的后缀。 分家后上下两家在结构层面和现实境况中呈现的位置和
           特征是不同的:上家为主家,说明他在社会结构中更为重要,更能够代
           表原来的房名。 尤其是在分家较早的几户中,房名的历史主要还是由上
           家来讲述。其次,在物质分配的过程中,上下两家也是不均匀的。在瓦斯
           碉锅庄的分家中,冲本的分配就不均匀:原驻大冲本全部留在上家,而
           下家只住了一户由包云环从北京带来的杨姓商人。 民国时期对锅庄经
           营状况的统计也可以作为旁证:在清末分家的锅庄中,下家锅庄多数都
           比上家更早破产(任汉光,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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