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社会》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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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政治和社会思想中的自然观念

                成之后人类将制定种种实证法对它进行治理。 在关于实证法的讨论中,
                可以看到孟德斯鸠仍然以自然法为参照, 他始终致力于思考法律如何
                才能实现和平, 从而保障每个人可以安全地生活而不需要害怕遭到专
                断的伤害。 例如,万民法的基础原则就是“不同民族应该在和平中相互
                创造最大的利益, 战争时在不损害真正的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少造成
                伤害。 战争的目的是胜利, 胜利的目标是征服, 征服的目标是保存”
                ( Montesquieu, 1951a: I. 3/237)。 也就是说,即便在战争中的民族也应
                该以和平和保存为目标。 孟德斯鸠把自由界定为个体的安全,或者说个
                体有安全感,可以做法律允许做的事情,不被强迫做法律没有要求他做
                的事情( Montesquieu, 1951a: XI. 3-4, XII. 2)。 为此,孟德斯鸠特别强
                调了刑法的重要性, 因为个体的安全在受到私人和公共的指控时是最
                脆弱和没有保障的,所以关于刑事审判规则的最可靠知识“应该比世界
                上 的 其 他 任 何 事 情 都 要 更 加 引 起 人 类 的 关 注 ”( Montesquieu, 1951a:
                XII. 2/432 )。 孟德斯鸠尤其重视商业,在《论法的精神》中用了两卷的
                篇幅来讨论相关议题,因为在他看来, 商业能够促进民族间的和平,有
                助于保障个体的权利和自由。 同时,宗教也需要尊重自然法,他指出,
               “人生来要自我保存,要吃饭穿衣,要参与社会的所有行动,宗教不应该
                给他们一种过于沉思的生活”(Montesquieu, 1951a: XXIV. 11/722)。
                    除了源于自然状态的自然法外, 社会在形成之后也会产生基于社
                会关系本身的自然法。 在孟德斯鸠 (Montesquieu, 1951a: I. 1/233)看
                来,社会应当存在一种先于实定法的公正关系(rapports d’équité),不过
                他并没有对公正关系的详细内涵展开讨论,仅指出了其中的几条:在人
                类社会中应当服从它们的法律; 有智慧的存在者应该感谢另一个给予
                他们帮助的存在者; 有智慧的创造者应该依附于那个创造了他的有智
                慧的创造者;如果有智慧的存在者伤害了另外一个同类,那么他要受到
                同样的伤害。 虽然这几条内涵比较宽泛,并且有些含混,但可以发现孟
                德斯鸠理解的公正关系体现为相互性原则,依据的是理性道德命令,是
                作为有智慧的存在者的人应当追随的道德自然。
                    道德自然的内涵并不限于从自然状态推导出的自然法以及社会当
                中的基本公正关系,但是孟德斯鸠并没有给予道德自然正面的、系统的
                界定和论述。 相反,在其著作特别是《论法的精神》中,他在很多时候通
                过批判某些法律、制度、行为、激情等对自然的违背来揭示什么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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