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社会》2021年第6期
P. 89
社会·2021·6
1975:10; Waddicor, 1970: 187-189)。 因此, 道德领域如同物理世界
一样存在确定的自然关系,或者说存在着确定的道德自然。
孟德斯鸠由此拒绝了认为正义源于法律规定的实证主义观点,他
指 出 , 应 当 承 认 在 实 证 法 被 制 定 出 来 之 前 , 自 然 法 和 公 正 的 关 系
( rapport d’équité)就已经存在,二者构成了道德自然的基本内涵。 自然
法存在于社会形成之前的自然状态中, 它是从尚未被历史塑造的人的
存在之构成中产生的行为规则。 孟德斯鸠结合当时人们对野人的经验
性了解,从人的基本情感和认知特征出发推导出四条自然法:和平、自
保、异性的相互吸引、结合为社会的欲望。
英国著名的孟德斯鸠研究者夏克尔顿 ( Shackleton, 1961: 251)认
为, 孟德斯鸠的自然法是对人之状况的描述而非指令, 它不是规范性
的,而是更接近于自然科学中的自然法则,因此不同于格劳修斯、普芬
道夫等人的自然法。 然而,正如沃迪科( Waddicor, 1970: 8)指出的,
在格劳修斯、普芬道夫那里,自然法既是上帝的命令,也植根于事物的
7
自然和物理世界。 !换言之,近代哲学以科学的自然法则为基础加强了
自然法的理性色彩,使之以恒定的理性而非易变的意志为基础,从而巩
固 其 规 范 性 力 量 。 在 著 名 的 自 然 法 学 者 登 特 日 夫(d’Entreves,1970:
65)看来,自然法存在的前提就是克服法与命令的关联。
同样,在孟德斯鸠那里,自然法首先立足于人的物理自然,它产生
于人的基本身体和心理需要。 譬如在自然状态中, 人会感到自己的软
弱,因此特别胆怯、害怕并逃离其他人。同时,人对于同类也有某种自然
的亲近感,异性之间还有一种自然的相互吸引力。 正是基于这些人的物
理自然特征,人首先渴望的是自我保存与和平,其次才是异性的共同生
活以及人与人的社会生活。 前文指出,孟德斯鸠以关系来界定法律是为
了说明法的理性特征并突出其规范性, 自然法同样源于事物之间实际
存在的关系,而非人的意志。 自然法的根本特征在于它们是从人的自然
存在(用孟德斯鸠的话说就是仅仅源于人的存在的构成)中产生的行为
准则,而不是人制定的,不是人的意志的产物,也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
改变。 换言之,自然法具有立足于事实的规范性(Shackleton, 1961:252)。
这一规范性不仅存在于自然状态中,同样作用于社会。 在孟德斯鸠
那里,人的社会性源于自然,人类会追寻自然法形成社会,而在社会形
7. 关于近代自然法与物理学自然法则的关联,可参见 Oakley, 2005。
· 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