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社会》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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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6

           1970: 33-35、 139) 批评涂尔干在关于孟德斯鸠的论述中没有看到现
           代自然法学派对于两种自然法的区分: 从人的原初构成中推导出的自
           然法和在人的某些建制如公民状态、财产权中形成的自然法。 沃迪科还
           指出,孟德斯鸠的自然观念有两个方面:作为人的身体和心理特征的自
           然与道德方面的自然。 不过,沃迪科并没有从自然法的两种类型和自然
           的两个方面对孟德斯鸠的思想展开分析。 著名的孟德斯鸠研究者、18
           世纪思想史学者埃拉尔(Ehrard,1994: 495、 734-736)在《十 八 世 纪 前
           期法国的自然观念》中讨论了孟德斯鸠自然观念的含混性,他认为孟德
           斯鸠同时在人性和本性的意义上运用自然这一概念, 并且未能处理好
           物理自然和道德自然之间的关系。 但在笔者看来,孟德斯鸠对自然不同
           方 面 之 间 张 力 的 呈 现 是 有 意 识 的 。 剑 桥 大 学 学 者 考 特 尼( Courtney,
           2001:41-68)也注意到,孟德斯鸠在讨论奴隶制与气候的关系时在两个
           层面上运用了自然的观念:在奴隶制与专制政体和炎热气候的关系上,
           他认为奴隶制是自然的;但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奴隶制又是违背自然
           的。总之,在孟德斯鸠的论述中,奴隶制可以通过自然原因加以解释,但
           却是违背自然的。 考特尼进一步指出, 孟德斯鸠区分了人的物理自然
          (包括激情、本能、其他非道德的倾向以及物理环境对人的支配)和心智
           自然,这一点延续了自然法传统对自然本能和自然法的区分。 不过,虽
           然这些学者均注意到了孟德斯鸠对物理自然 (包括环境和本能) 和心
           智/道德自然的划分,但他们都没有对涂尔干提到的社会的自然给予足
           够的重视。      2  本文认为,孟德斯鸠思想的独特性在于他对社会自然在人
           类生活中的主导性的重视,社会自然、物理自然与道德自然之间的紧张
           关系构成了孟德斯鸠的思考框架。 正是在这个框架当中,孟德斯鸠展现了
           普遍的道德自然的脆弱性,进而致力于在历史中探究哪些政体有利于道
           德自然相对充分地实现。
                一、 物理自然和道德自然

                自然观念在孟德斯鸠的著作,特别是《论法的精神》中频繁出现。


           2. 因篇幅有限,本文不分析那些虽涉及孟德斯鸠的自然观念,但并未对它的不同层面进
           行辨析的研究。 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对孟德斯鸠自然观念的不同层面予以辨析,就不能
           充分呈现其自然观念的意义。 本文在分析孟德斯鸠的人性(人的自然)观念时还会进一
           步讨论这一点( 参见本文第二部分的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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