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社会》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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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5

           概念并运用相关方法进行经验性研究的成员, 他们面临着如何将集体
           生活中看似对立的物质论和观念论联系起来(Law, 2010: 193),进而推
           动该领域发展的问题。 在著名的《礼物》一书中,莫斯(2002: 203-204)
           强调,社会学所研究的全部事实是总体的( total)或一般的(general)社会
           事实,有着“法律、经济、宗教、美学以及形态学”等不同的具体面向。 按
           莫斯(Mauss, 2004: 19)的定义,社会形态学是一门描述与解释各种社
           会物质实体的学科,它关注社会赖以建立的各种形式,包括人口总量、
           密度、分布方式以及作为集体生活本身的全部事物的总和。 莫斯(Mauss,
           2004: 21)在有关因纽特人“双重社会形态学”的经典研究中强调,“尽
           管地理状况是我们必须尽可能密切关注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它只构成
           人类群体的物质条件之一。 多数情况下,它只是通过最初影响到的许多
           社会条件产生效果,而只有这些条件才能说明结果。 简言之,土地因素
           必须纳入其与处于复杂总体性( complex totality)中的社会情境之关系予
           以考虑,而不能孤立地对待”。对因纽特人来说,冬夏季节变换代表了两
           个不同的分类系统, 社会基质组织化的方式存在显著差异,“在群体形
           式发生变化的确切时刻,可以看到宗教、法律、道德同时发生了转变”
           ( Mauss, 2004: 80)。 杨堃 (1991a: 2003)对莫斯的这一研究十分推崇,称
          “莫斯本不是一位社会形态学专家”,但“对社会形态学一科贡献最大的
           恐怕就是莫斯……我们从此一例不仅可以了解什么是社会形态学与什
           么是社会形态学的研究,而且有一榜样可以遵循、可以模仿”。
               从时间上来看, 莫斯有关因纽特人社会形态学的研究最早发表于
           1904—1905 年 的《社会学 年 鉴》中 ,后 结 集出 版 于 1910 年 。 哈 布 瓦 赫
           (2021:10-13)在《社会形态学》一书中引用了该研究并加以延伸。 如果
           说莫斯关于因纽特人社会形态学的考察属于“关键个案” 研究(single
           decisive case study),哈布瓦赫的《社会形态学》则属于系统性论证。 哈布
           瓦赫延续涂尔干、莫斯的立场,对以群体和人口为对象的人口学、地理
           学、经济学等学科各自独立的格局表示遗憾,提出了从社会形态学角度
           进行整合的思路,并区分了广义社会形态学和狭义社会形态学。 其中,
           广义社会形态学有宗教形态学、政治形态学、经济形态学等划分,而狭
           义社会形态学即人口学。 不过狭义的社会形态学并不能简化为纯粹的
           人口科学, 人口现象本 质 上 还 是“一 种 社会现 象 ”(哈 布 瓦 赫 , 2021:
           181),“与诸多条件有关联”(哈布瓦赫, 2021: 60), 诸如出生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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