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1 - 《社会》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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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5
自有其合理性,但是完全以此来解释当下家庭的行为逻辑难免过于牵
强。 这既是因为在现代化进程中,父权制规范及其赖以绵延的载体已
经在很大程度上解体,诸如竞争性价值规范的涌现与家庭结构的变化
等社会情境也使其影响力大大降低。 同时,文化制度因素与经济因素
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济变化与文化制度的变化可能相互影响与强
化(泽利泽,2019:7)。 在经济结构快速转变的背景下,尽管文化价值的
变迁相对迟滞,但完全用它来阐释不同家庭的行为取向偏好仍有过度
决定论的嫌疑。
(二)经济动机论:效用最大化之下的家庭资源配置
经济动机论的解释路径源于中国家庭关系研究的“合作社模式”。 这
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理论视角将中国家庭视 为由 完全理性、 重 视 利 益
最大化的主体所构成的经济合作单位, 家庭财 产 共有既 是制 约 每 个
成员的力量, 也是家庭能够最大程度调动资源与把握外部机遇的根 本
保证(阎云翔,2017:15-16)。 虽然这一模式并未充分论述家庭资源分
配中的性别差异问题, 但其核心逻辑同样 遵 循 以效 率 为导 向 的资 源
分配方式。 因此,可以从资源稀释和同胞竞争的机制渠道来理解这一
问题。
资源稀释说强调的是在既定家庭资源的约束下,子代数量越多,每
一个孩子所能分得的“蛋糕”就会越少(Blake,1981)。 类似于平均数效
应,孩子的数量与素质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子代数量的减少会提高后代
的素质(Becker and Lewis,1973)。 资源稀释说在不同家庭的比较上更具
有解释力, 但却无法充分说明为何男孩与女孩在家庭内部的资源获得
上有所不同。 同胞竞争说则认为,家庭中孩子的数量、性别结构和出生
顺 序 等 因 素 共 同 决 定 了 不 同 子 女 所 能 获 得 的家 庭 资 源 份 额 (郑 磊 ,
2013;Conley and Glauber,2006;Lu and Treiman,2008)。 从“成本—收益”
出发, 男孩和女孩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收益不同, 因此两者存在竞争关
系。 对父母而言,“养老”作为一种资源代际转移的方式,被视为最重要
的长远目标之一(Greenhalgh,1985)。“养儿才能防老”“女儿是替别人家
养的” 等说辞恰好反映了给予儿子更多资源是因为能够在将来获得更
有保障的反哺。 换言之,与作为家庭临时成员的女儿相比,儿子是家族
姓氏、谱系和血统的继承人,也承担着为父母养老送终的责任(蔡玉萍、
彭铟旎,2019:9)。不仅如此,资源的代内转移也可视为在家庭总体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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