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社会》2021年第5期
P. 224
来自兄弟的“让渡”和母亲的“馈赠”:校外教育投入中的女孩占优现象与家庭偏好逻辑
变化,其中以家庭规模结构和家庭关系结构的变化最为显著。 作为家庭
成员的关系、生活方式和家庭功能的直接体现,中国家庭的规模结构越
来越小型化、扁平化,家庭平均代际数目迅速减少(王跃生,2013;周长
洪,2013),中国家庭的关系结构从传统家庭主义转变为新家庭主义。 8
这些转变的直接后果就是形塑代际资源分配模式的三个重要支点———
子女数量、子女效用和父母相对地位———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如图
2A),这使得家庭代际资源分配的“偏好系”发生了位移,分配模式也从
“男孩偏好型”向“混合偏好型”转变。
在传统的男孩偏好模式中( 如图 2B),家庭内子女众多,他们对于
家庭的效用也十分不同: 儿子被赋予了赡养父母和增加家庭经济社会
资源的功能;女儿是原生家庭的“临时成员”(transitory member),成婚后
便成为夫家的人,既没有原生家庭的财产继承权,也没有供养父母的正
式义务(Whyte and Xu,2003;Xie and Zhu,2009)。 这种子女效用差异模
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同时,在父系权威的
文化规范下,女性被视为丈夫和儿子的附属,她们并没有彰显和实现自
身偏好的机会。 因此,在既定的资源条件约束下,家庭的资源分配会优
先考虑男孩的成长和发展需要。 这种以依附、顺从、男女有别为特征的
分配模式,不仅构成了传统中国家庭运行的基础,也成为子女文化人格
塑造的关键影响因素。
如前所述,在“混合偏好型”模式中(如图 2C),家庭偏好系的三个
支点都发生了转变。 首先,少子化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大量家庭只有一
个子女,部分多子女家庭的规模也与传统家庭相去甚远,这大大减少了
家庭内性别歧视的机会。 其次, 子女对于家庭的意义也与传统社会不
同。 女儿对家庭的作用越来越显现,在给予父母情感慰藉、经济支持以
及减少家庭养育成本等方面, 女儿甚至比儿子更为“经济划算”,“女儿
8. 传统家庭主义主要表现为家庭关系以父子为轴心, 个体利益服从家庭整体利益,家
庭内部长幼有序,父母具有绝对权威,男性对女性有绝对的优势等(参见费孝通,2011:
40-45、67-71;梁漱溟,2018:92-111;许 烺 光,2001;Stacey,1983)。 新家庭主义则表现为
家庭关系以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为轴心,家庭生活的重心由祖辈下移到孙辈,家庭决策
多由夫妻共商,妻子在家庭事务中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家庭行为模式也并无既定
的规范 , 而 是 在 具 体 的 生 活 实 践 中“即 兴 发 挥 ”(蔡 玉 萍 、 彭 铟 旎 ,2019; 阎 云 翔 ,2019;
Yan,1997, 2016);另 可参见:“阎 云翔:中 国家庭 结构的 新脚本 是什么 ? ”,澎湃 新 闻 ,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forward-3972438,2019 年 7 月 23 日。
·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