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社会》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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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中的“社会有机体”:对维多利亚时期社会有机体学说的概念史考察
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产生对“集体存在”(corporate existence)的意
识,从而出现“新的社会力量”,促使人们开始有意识地思考社会条件的
改善并付诸实行, 对“社会有机体” 加以积极的改造。 里奇(Ritchie,
1905:267)也认为“社会有机体”的自 我 意识“决 定性 地 改 变 了 进化 方
向”,从而“不再如同自然界的其他有机体一样仅以生存下来为目的,而
是朝向一种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道德的生活”。因此,在他看来,社会不
是人为“制造”(making)的,也不是自然“生长”(growing)的,而是有意识
地“自我创生”(self鄄making)的(Ritchie,1902:49)。
不过,个人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并不是这场辩论中的全部声音。
包括赫胥黎本人在内, 还有一些更具“实用主义倾向”( pragmatically鄄
inclined)(Taylor,1996:xxi) 的自由派人士持有更为折中和灵活的立场,
他们占据了自由放任和国家主义的中间位置, 认为国家干预这个议题
应该“视情况而定”。 16 保守主义政治家、13 世彭布罗克伯爵乔治·赫伯
特(George Herbert)认为,有机类比“的确表明社会的工业和贸易(也就
是营养)功能最好交由个人追逐私利的活动来完成”,但生物体内还存
在“介于纯粹自主运转( self鄄working)和通常由大脑和神经直接指挥”这
两种类型之间的生理功能,“大脑和神经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其活动进
行干预”。同样,有的社会功能也具有类似的混杂特点,国立教育即为一
例———在 某 种 程 度 上 自 主 运 转 , 但 同 时 也 需 要 来 自 外 部 的 管 理
(Herbert,1896:211)。 社会学家格迪斯(Geddes,1885:5-6、36)则认为,
社会有机体如同自然有机体一样有被自身疾病所害的危险, 而城市则
是“社会病灶”(social morbidity),因此,治理城市问题正如 医 治有机体
的疾病一样,决定着有机体的存续,对此,个人力量是不够的,需要适度
的国家干预。 这些有机观念虽然没有推进到新自由主义者的“社会有机
体”那样的程度,却也对社会改革抱有积极的态度。 无怪乎基德(Kidd,
1908:24)断言:比起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一种“更有机”的社会概念
正在流行起来。 显然,“有机”一词已在新一代自由主义者的推动下,越
发向着干预主义的方向靠近了。
通过运用多种修辞手段,不同派别的自由主义者竭力争夺“社会有
机体”的定义权和解释权,试图将这一概念确立为他们各自心目中理想
社会的理论基础。这当中,新自由主义者对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概念
16. 这是弗里登(2018:139)在《英国进步主义思想》中对赫胥黎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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