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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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约束体制
使统治权。这种统治权,首先是军事性质的,防止县令反叛;其次是政治
的,即监督县令执行国家法令,防止县令违法和滥用权力,并考核县令
的政绩。 不过,中央政府仍然掌握着县令的初次任命权和考核权,凭借
这一项人事权力,中央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地方事务。 所以,在
顾炎武设想的新体制中,未能把中央统治与地方治理完全分开。 然而,
我们应当看到,在不引入地方民选制度和代议制度的条件下,顾炎武所
设想的新体制, 已经是最大限度地兼顾中央统治与地方治理之间的平
衡,尽可能把这两者分开了。
需要说明的是,明末清初,“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设想不只是
出于顾炎武一人,而是一种逐渐兴起的思想潮流。 顾炎武的苏州同乡陆
世仪著《思辨录》提出相似的观点。 《思辨录》卷十八云:“封建郡县大约
皆有得失。 封建之得,在于分数明,事权一,历年久,礼乐刑政易施,无
掣肘之患。 封建之失,在于子孙世守,赏罚难行,公族蔓延,疏远之贤不
得用进。 郡县之得,在于力小易制,无尾大不掉之虞,官吏得其人则易
治,非其人也易去。 郡县之失,在于防制太密,权位太轻,迁转太数,小
人得售其奸,君子不得行其志。故封建之弊,谓之太强其末也,每坏于强
侯之争。 郡县之弊,谓之太弱其末也,每失天下于盗贼。 ”为此,陆世仪
(1936)提出,善治天下者,当去两短,集两长,“循今郡县之制,复古诸
侯之爵,重其事权,宽其防制,久其禄位,有封建之实,无封建之名,有
封建之利,无封建之害。 以此语治,其庶几乎? ”所谓“循今郡县之制,复
古诸侯之爵”,与顾炎武提出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在涵义上是相
似的。 陆世仪说:“今之州县,大者方百里,小者不下五十里,此古诸侯
之地也。愚谓今之封建者,当仿古五等之爵,凡治一州者为子爵,治一县
者为男爵,此则有分土有分民,权位爵禄一如古诸侯制。 ”所谓“有分土
有分民”,是按封建制的原则,赋予州县长官完整的地方治理权。至于州
县之上的郡守、督抚,则按郡县制的原则,由中央政府定期任免,负责督
察州县,“有分土无分民”(陆世仪,1936)。 顾炎武读过《思辨录》,大为
赞赏,致书陆世仪:“昨岁于蓟门得读《思辨录》,乃知当吾世而有真儒
如先生者! ” 11
顾炎武之后,清代的李塨也提出了类似的设想。 李塨同样是从封建
与郡县的两难困境出发,探讨如何走出这种两难困境。 他的设想是,在
11. 引自《与陆桴亭札》,载《顾亭林文集》之《亭林余集》(顾炎武,198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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