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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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4
经连续三个任期考核,也均称职。
任是职者,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 其初曰试令,三
年,称职,为真;又三年,称职,封父母;又三年,称职,玺书劳
问;又三年,称职,进阶益禄,任之终身。 (《郡县论二》)
第二,中央政府赋予县令完整的地方治理权。 一是人事提名权。 县
令退休,有权举荐其子弟或他人为新县令。 当然,新县令也需通过试用
和三个任期考核,才能获终身任职资格。 二是县内用人权。 除县丞由吏
部任命外,县内其余官吏,包括主簿、县尉、博士、驿丞、司仓、游徼等,
均由县令在本地人中任命,报吏部备案。 三是地方事务治理权。 凡一县
之行政、财政、经济、民生、教育、治安等地方事务,均由县令自主管理,
所谓“予之以生财用人之权”(《郡县论一、二》)。 10
第三, 中央政府和郡政府对县令的考核是对结果的考核, 即考核
县令的治理绩效,以定其是否称职。 何谓称职? 顾炎武曰:“土地辟,田
野治,树木蕃,沟洫修,城郭固,仓廪实,学校兴,盗贼屏,戎器完,而其
大者则人民乐业而已。 ”(《郡县论三》)。 中央政府和郡政府对县令的监
督,是依据法律和制度进行监督,而且是以“寓封建之意”所包含的自
我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为基础, 而不是 通 过 监司 控 制 县令的 行 政过
程。 县令经考核称职,本人及家人须除去原籍,入籍该县。 县令年老退
休,仍住该县,任该县祭酒。 因此,县令获终身任职资格之后,受到一项
约束,他只能终老于所守之县,其子孙也世居该县,使得县令及其子孙
与县民同繁荣共患难:“夫使天下之为县令者,不得迁又不得归,其身与
县终,而子孙世世处焉。 ”(《郡县论二》)这样,在治理一县上,县令及家
人具有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动机。 这种自我激励和约束机制之所以
有效,一是因为县令处于中央政府和郡政府的监督之下,“蕞尔之县,其
能称兵以叛乎?上有太守,不能举旁县之兵以讨平乎?太守欲反,其五六
县者肯舍其可传子弟之官而从乱乎? ”(《郡县论四》) 二是因为县令有
县民的投诉压力,“令有得罪其民者,小则流,大则杀”(《郡县论二》)。
因此,“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蕴含的新体制,是把一县的治理权
赋予县令,中央政府(及郡政府)不干预一县的内部治理,仅对各个县行
10. 在《日知录·守令》中,顾炎武(2014:212-214)把地方治理权分为四项权力,所谓“辟
官、莅政、理财、治军,郡县之四权也”,“复四者之权一归于郡县,则守令必称其职,国可
富,民可裕,而兵农各得其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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