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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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4
自我管理,连最基本的控制暴力和裁决纠纷也会成为难题。 类似的,地
方治理也依赖中央政府在全国实施法律,在地区之间进行协调,以及监
督各地区,否则,地区之间的纠纷和冲突将困扰每一个地区,甚至导致
地区之间彼此为敌。
3.中国历史上学者们关于统与治分开的认识
在中国历史上,关于统与治分开的思想最早见于《管子·修权》,认
为朝廷不必召集天下民众集中办事,因为有各乡自理其事(“朝不合众,
乡分治也”)。 管子还说:“有家不治,奚待于乡? 有乡不治,奚待于国? 有
国不治,奚待于天下? ”(《管子·修权》)意为,没有各乡自治其事,“国”
何以治各乡的共同之事? 没有各“国”自治其事,天子何以统各“国”? 唐
代柳宗元发挥了这种思想,进一步论述了统与治的关系。 以下从柳宗元
的思想谈起。
( 1)柳宗元
柳宗元的《封建论》借设想的古代国家之形成过程,论述“天 下 治
理”的原则。 柳宗元( 2008:43-48)说:
生人之初,……(人)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
焉。 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
由是君长刑政生焉。 故近者聚而为群。 群之分,其争必大。 大
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
于是有诸侯之列。 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
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 则其争又有大者
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
下会于一。 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
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
所谓“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可以理解为,先有“里胥”对本乡里的
治理,然后才有“县大夫”对各乡里共同事务的治理。里胥虽然在本乡里
能断曲直,管理乡里之事,但乡里之间仍有纠纷和争斗,故需要“县大
夫”裁决乡里之间的纠纷,管理各乡里的共同事务,由此形成更大的地
—“县”。 相对于县大夫而言,里胥是乡里的治理者,县大
方行政单位——
夫则是由乡里组成的县的治理者,不过,县大夫的治理只要求吏胥“就
而听命焉”,而不是直接管理各个乡里的内部事务。 因此,就一县而言,
柳宗元已清楚地区分出“县治”与“乡治”两个层面,两者之间的关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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