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社会》2021年第4期
P. 29

社会·2021·4

           子女的“慈”其实从来就是如此。父母的慈爱亦以子女之身心为身心,嘘
           寒问暖,纤毫必感。“孝”与“慈”相比之所以更加重要,与中国的文化和
           社会结构有关。 在“一本”和“一体”的社会中,“孝”除了子女对父母的
          “爱”之外,还有“敬”。 所谓“父子首足也”,首足不可分割意味着父子之
           间的爱,而父为首、子为足的比喻意味着其中的长幼尊卑之别,也就是
           说,“孝”比“慈”多了一个内容,即对父母的“敬”或“尊”。
               爱来自于父子、母子间的骨肉血亲,无论是父母对子女还是子女对
           父母,皆是如此。 父母对子女“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子女对父
           母,则是“色难”(《论语·为政》),也就是说,子女在奉养孝敬父母之际,
           最难的是要让父母觉得自己一切都很好,这是以父母之心为心;而父母
                                                            8
           对子女关怀备至,洞悉忻戚,所以“事亲之际,惟色为难”(《四书章句集
           注·论语集注》)。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极深的体贴和极大的克制。 朱子
           引用《礼记·祭义》的话来解释孝子的容色:
                    盖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
                色者,必有婉容。 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
                将失之。 (《礼祭·祭义》)
               这段文字最能阐发由爱生敬的理念。 对于一本的祖先和一体的父
           母,孝子的爱必然表现为和气、愉色和婉容,必然像捧着珍贵的玉器和
           盛满的容器一样,像玉器、容器随时就会掉落一样,恻怛深爱之情,必以
           慎重至敬出之。 如果说爱是出于父子骨肉自然之情的话,那么敬则是爱
           的“升华”。 敬是对爱的克制和反省,使得爱能摆脱其自然情欲的状态,
           这种克制和反省本身就是正义的来源。 在中国古代的主流伦理思想中,
           正义与爱一样,不是来自于人本身以外的某种超然的存在,而是来自于
           对父母的尊敬。 所谓“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敬长
           之义并非说父母代表了正义,或者说尊敬父母就是服从正义,而是说由
           对父母之深爱生发的尊敬能够使人进入或保持一种清明诚敬、反省克
           制的状态,这种状态与人性中的善和正义能够响应和沟通。                           9  一个以爱
           兴敬、以敬治爱、合敬同爱的孝子就是一个最接近善和正义的人。 《论
           语》有云:
           8. 此处对于“色难”的理解参考了王夫之的解释,详见王夫之(2011)的《四书训义》卷六。
           9. 明诚本身就是天之道、人之道,这是中国儒家思想中以道德实践为核心的天人观的
           基本立场。 具体可见《中庸》,此处不再展开论述。


           · 22 ·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