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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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4
子女的“慈”其实从来就是如此。父母的慈爱亦以子女之身心为身心,嘘
寒问暖,纤毫必感。“孝”与“慈”相比之所以更加重要,与中国的文化和
社会结构有关。 在“一本”和“一体”的社会中,“孝”除了子女对父母的
“爱”之外,还有“敬”。 所谓“父子首足也”,首足不可分割意味着父子之
间的爱,而父为首、子为足的比喻意味着其中的长幼尊卑之别,也就是
说,“孝”比“慈”多了一个内容,即对父母的“敬”或“尊”。
爱来自于父子、母子间的骨肉血亲,无论是父母对子女还是子女对
父母,皆是如此。 父母对子女“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子女对父
母,则是“色难”(《论语·为政》),也就是说,子女在奉养孝敬父母之际,
最难的是要让父母觉得自己一切都很好,这是以父母之心为心;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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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女关怀备至,洞悉忻戚,所以“事亲之际,惟色为难”(《四书章句集
注·论语集注》)。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极深的体贴和极大的克制。 朱子
引用《礼记·祭义》的话来解释孝子的容色:
盖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
色者,必有婉容。 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
将失之。 (《礼祭·祭义》)
这段文字最能阐发由爱生敬的理念。 对于一本的祖先和一体的父
母,孝子的爱必然表现为和气、愉色和婉容,必然像捧着珍贵的玉器和
盛满的容器一样,像玉器、容器随时就会掉落一样,恻怛深爱之情,必以
慎重至敬出之。 如果说爱是出于父子骨肉自然之情的话,那么敬则是爱
的“升华”。 敬是对爱的克制和反省,使得爱能摆脱其自然情欲的状态,
这种克制和反省本身就是正义的来源。 在中国古代的主流伦理思想中,
正义与爱一样,不是来自于人本身以外的某种超然的存在,而是来自于
对父母的尊敬。 所谓“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敬长
之义并非说父母代表了正义,或者说尊敬父母就是服从正义,而是说由
对父母之深爱生发的尊敬能够使人进入或保持一种清明诚敬、反省克
制的状态,这种状态与人性中的善和正义能够响应和沟通。 9 一个以爱
兴敬、以敬治爱、合敬同爱的孝子就是一个最接近善和正义的人。 《论
语》有云:
8. 此处对于“色难”的理解参考了王夫之的解释,详见王夫之(2011)的《四书训义》卷六。
9. 明诚本身就是天之道、人之道,这是中国儒家思想中以道德实践为核心的天人观的
基本立场。 具体可见《中庸》,此处不再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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