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社会》2021年第4期
P. 33

社会·2021·4

           是指一个人缺乏这种推己及人的同情。 由于人的品质、能力和社会地位
           有差别,所以推己及人的范围便有大小。 《孝经》中分述天子、诸侯、卿
           大夫、士、庶人之孝,庶人的“孝”是“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庶人
           章第六》),而诸侯的“孝”是“保其社稷”“和其民人”(《孝经·诸侯章第
           三》),天子的“孝”就是“爱敬尽于事亲,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所
           谓“一人有 庆 ,兆 民 赖 之”(《孝 经·天 子 章 第 二》),便 是以 天 下 为 一家
           了。 由此可见,“一体”的理论拓展开来,并不限于父子、夫妻和兄弟,而
           是覆载宗庙、社稷和四海百姓。到了圣贤的境界,则有“仁者以天地万物
                    11"
           为一体”, “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
           吉凶”(《易·乾·文言》),但如此其大无外的“公德”与“大道”,与以父母
           为一体的“孝”是同一个伦理:
                    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 禽兽以时杀焉。 夫子曰:‘断一
                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 (《礼记·祭义》)
               不以时断树、杀兽而被认为是不孝,并非说以天地万物为父母,而
           是说一个与父母为一体的孝子会有恻怛慈柔、恒存不舍的不忍之心,仁
           民爱物,川流敦化,渊渊浩浩,俱来自于一本与一体之源头活水。

                四、余论:“一本意识”与“一体本质”

               本文从考察中国人“家”的观念入手,试图分析和展示中国社会结
           构的基本单元与中国人基本的行动伦理。 家内关系考察的第一个重要
           发现是,中国人的社会关系是以“ 祖—父—子”三代关系为基本单元,而
           不是父子之间的对子关系。这是在行动伦理的维度上展开的。父子之间
           的互动不能脱离父之父或子之子而单独存在, 即为人父的前提是为人
           子,而为人子的前提是为人孙,如何做父亲是仿照自己的父亲怎么对待
           自己,如何做儿子是仿照自己的父亲怎么对待自己的祖父。这里“仿照”
           的内容是彼此对待对方的行动伦理, 这背后包含了一系列以关系为前
           提的责任和义务, 就父子之伦而言, 其核心的行动伦理就是“慈”和
          “孝”( 周飞舟,2018)。“慈”和“孝”的主要内容靠至少三人的关系框架
           得以实现,这构成了我们对费孝通“反馈模式”概念的详细理解,也是中
           国家庭区别于西方“接力模式”的关键所在。
               家内关系考察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 家内的行动伦理如何与家外

           11. 引自:程颐、程颢的《二程遗书》卷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 26 ·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