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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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如此而言,魄是魂之体,魂是魄之用,体用相合,人的精神情识才
会湛然若神。这是强调神生于形、形神兼备、阴阳和合的理论,与灵魂肉
体的“二分论”有很大差别。
魂魄合一而生,分离则死。 人死后,形归于土,其精为“鬼”,气发扬
于上而为“神”,因此,人死后有个“魄”化为“鬼”和“魂”化为“神”的过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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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始死时之“复”礼,即是招魂,此后使其暂安于“重” 之上。 葬礼的重
要过程是处理体魄的过程。 葬礼中频繁的奠礼用于安顿体魄,直至下葬
后“迎精而反”(《礼记·檀弓》),即形体藏于地下,而精魄迎回祖庙,与
神魂合受祭祀,这个礼叫做“虞”,是从葬礼到祭礼的转折点。 神与鬼在
祖庙中凭依于神主接受后代的祭祀, 才能安定下来而不凭依于活着的
人作乱,这是子产之所以能够安抚伯有之鬼的原因。
子产并没有说明为什么“为之立后”就能安抚厉鬼,似乎这个不用
解释,是当然之事。 在《礼记》中,宰我问孔子“鬼神”和祭礼的关系的时
候,孔子回答说:
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 合鬼与神,教之至
也。 (《礼记·祭义》)
所谓“合鬼与神,教之至也”,郑玄注曰:“合鬼神而祭之,圣人之教
致之也。 ”(《礼记正义》)孔颖达疏解说,魂魄和合则生,死而分离为神
或鬼,圣人因此设此礼“聚合鬼神,似生人而祭之”,就是使死后分离的
魂魄(鬼神)能够重新“聚合”,就像生前的状态一样。 做到这一点的办
法就是子孙施行的祭礼,这也是祭礼的意义所在,所谓“事死如事生”是
也。 在祭礼中,子孙斋明盛服,聚精会神,鬼神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
左右,这本身就是一种感通忘我的神明状态。
5. 《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七年孔颖达正义云:“以魂本附气,气必上浮,故言魂气归于天。
魄本归形,形既入土,故言形魄归于地。 圣王缘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异,别为作名,
改生之魂曰神,改生之魄曰鬼。 ”朱子对此亦有明白的阐发:“盖尝推之,物生始化云者,
谓受形之初,精血之聚,其间有灵者,名之曰魄也。 既生魄阳曰魂者,既生此魄,便有暖
气,其间有神者,名之曰魂也。 二者既合,然后有物,《易》所谓‘精气为物’者是也。及其散
也,则魂游而为神,魄降而为鬼矣。 ”(《楚辞辩证上·九歌》)(朱熹,1979)。
6.“重”是一块长三尺的木板,悬挂在庭院之中。《仪礼钦定义疏》云:“始死,未忍以亲之
神魂为遽离于尸也。 至袭讫而将敛,则尸渐不可得而见矣,而作主尚远,故为重焉,若欲
使神之识之者然。 ”意思是说,人始死时,招魂礼后神魂主要凭依于尸体,而小敛之前做
重木悬于中庭,使神魂能凭依于此,等葬后行虞礼即将神魂安顿于新作的神主之上,接
受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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