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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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4
大。 对骄傲的褒扬和对虚荣的贬低同样预示了卢梭在古今之争中的立
场,他崇尚的是斯巴达和罗马的政制与风俗,它们培养的是心胸宽广、
勇敢豪迈的公民,而现代政治家只谈生意和金钱,孵化“追逐蝇头小利
的欲望”,培养的是资产者。
至此,卢梭的现实主义思考进路已经比较清楚了:在既有社会(即
使是一个还比较纯朴的社会)中,人不可能变回没有自尊的自然人,只
能变成(以西欧资产者为代表的)虚荣人,或者变成(以古代公民为代表
的)骄傲人,而这取决于立法者对于舆论和风尚的引导。 立法者似乎并
不像卢梭最初所宣称的那样有能力改变人性, 但他的确可以通过制度
和风俗巧妙地改变人性的表现形式:
为了赢得他人的敬仰,有些人想凭借他们的勇气,有些人
则想依仗他们的权势,有些人想运用他们的财富,有些人想依
靠他们的善行。 所有的人都想得到人家的羡慕,这就是人们一
切行为的秘密的最终目的,只是各人采取的手段不同而已。 立
法者的高明表现在他能设法使人们在这些手段中挑选他希望
人们采取的手段。 (卢梭,2012c:563)
自尊是社会的产物, 其表现和满足形式最终也是社会通过价值和
制度塑造的,因此,救治方案也应该从政治、社会制度中寻找。如果立法
者的制度设计旨在赋予金钱价值,使富人成为值得尊重之人,那么这个
社会将变成卢梭当时所处的资产阶级社会, 其方法包括发展科学、艺
术、商业和工艺,建立常备军,鼓励奢侈,尤其是要建立一个大金融系
统,使金钱大量流通。 那么,理想的立法者应该把重要性赋予何物呢?
如果虚荣对应的是财富,那么骄傲对应的自然是荣誉。 限制商业发展,
对奢侈品课以重税,目的是压抑以摆阔、炫耀形式表现的自尊,而这种
压抑的结果是将自尊引向另一种实现途径。 金钱报酬败坏人心,荣誉和
人们的称赞则会净化人心。 在卢梭关于共和国实际操作层面的设想中,
荣誉与公民美德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在一个不崇尚奢侈和鲜见腐败
现象的国家里,公众对一个人的美德的尊重,就是他能够得到的最高的
奖赏;而对一切善良行为的报酬,只需有众人的口碑就行了。 ”(卢梭,
2012c:561)美德的最高奖赏不是美德本身,而是公众的尊重与赞扬,这
一点构成公民美德同人的美德之间的重要差异。 即使不能说荣誉就是
公民美德, 至少也可以说荣誉是公民美德的主要动力机制 (刘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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