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社会》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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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本位的“关系”实践:私人书信中的家庭主义图像(1972—1995 年)
中的不公平,在他们看来,“关系”实践并没有按照“公平”的逻辑运行。
当他们不遗余力地为建立“关系”付出代价时,他们并没有达成预期的
目的,那些不断接受“好处”的利益相关者往往只是接受了好处,却不
考虑如何回报。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洞察到“关系”实践在 20 世纪 70
年代末的细微变化:如果说传统意义上的“关系”指涉的是一种“互惠
性”的交换,同时还包含有“人情”“感情”与“义务”(Kipnis,1997;黄光
国, 2010;翟学伟, 2005),那么 20 世纪 70 年代末“关系”实践的逻辑
似乎开始陷入失范状态。 正是这种“失范”让林启华开始意识到,家庭
关系是唯一可信赖的关系。 因此,为了爱情与家庭的圆满,他决心在书
法上更加刻苦钻研,努力做出亮眼的成绩,让自己成为一个拥有交换
资本的人,从而改变家庭的处境( 1980 年 8 月 14 日林启华信)。 于是,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林启华更加笃定这个“自立更生”的决心,这也进
一步激发了一种具有“利己主义”倾向的家庭主义。
(四)“利己主义”价值观下的家庭主义:不为家庭考虑,才
是不道德(1980 年 10 月—1982 年 5 月)
此事告一段落后,徐婉清于 1980 年 10 月下旬赶赴 H 厂。 徐、林二
人举行了一个简单的结婚仪式,正式结为夫妻。 1980 年初,他们的关系
网中又出现了一个重要的人物:H 厂上海办事处的主任申文明。 他们
通过申文明与安徽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 办 公室 (下 文 简 称 国 防 科 工
办)的副主任韦文杰建立了关系,后者有人事权,是后来林启华调回上
海国防科工办的关键人物。 因此,徐婉清积极地为韦主任及其儿媳安
排在上海的住宿,试图与其建立更进一步的关系。 徐婉清对此事很上
心,几乎每信必催,希望林启华不要再做“老好人”,要有“只争朝夕”的
精神,积极敦促韦主任帮忙(1980 年 11 月 19 日徐婉清信)。 同时,由于
这条“调沪”路线需要先把林启华从工会调到供销科,徐婉清担心供销
科不放人,所以竭尽全力与供销科科长建立关系。 趁供销科科长出差
来上海,徐婉清一方面为其安排宾馆,一方面叮嘱林启华抓住机会,写
一个申请报告,“理由写得充足点,脸皮厚一点。 一个成了家的人,谁不
考虑家庭琐事,谁不顾家? ”(1980 年 12 月 9 日徐婉清信)。 在这一时
期,我们可以从两人的通信中感受到明显的家庭本位的“利己主义”倾
向(1980 年 12 月 18 日徐婉清信)。 在他们看来,不为自己打算,不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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