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社会》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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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化”之困:当代法国家庭研究的疑义与论争

                可以凭借其自反性和能动性跨越“历练”的阻碍,在冲突、考验与竞争中
                把握自我的命运。 正如在家庭生活中人们通常会遭遇物质匮乏、关系断
                裂或伦理禁锢,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将被动地承受布迪厄所说的苦难。 相
                反,改善经济条件、建立新的联结、消解制度化的束缚,都有可能通过个
                体的行动来实现( Martuccelli,2006)。 因此,家庭的个体化便意味着个体
                的个体化,后者既是前者的前提,也是前者的目标。
                    (二)外生因素的潜功能
                    然而,抛开家庭生活和个人体验,从社会系统的角度来看,那些坚
                守整体主义理念的学者认为, 个体的内生动力在历史进程和结构变迁
                面前是微不足道的, 外部环境和外生因素的附加作用——类似于默顿
                                                                —
                ( 2015)所说的“潜功能”(latent function)———才是家庭个体化初始与持
                续的主要动力源。
                    首先,常被提及的一类外生因素是科技的进步。 以避孕、终止妊娠
                和各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普及为例, 西方家庭惯有的组织方式和伦理观
                念均在此影响下发生着改变(Flahault,2010:191-202)。尤其对于女性而
                言, 这些新技术的应用有助于她们夺回对身体和人生的掌控权: 一方
                面,婚育行为开始摆脱传统的法则和既定的规约,更多地尊重女性本人
                的意愿; 另一方面, 她们有机会追求自身情感的满足和自我价值的实
                现,借此将个人身份从家庭身份中解放出来。 可以说,技术革新带来的
                婚姻与生育自由,为个体意识的萌发和个体化的家庭观念提供了土壤。
                    其次,“他者”的作用不容忽视。 正如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所
                说,无论是“主我”(je)还是“客我”(moi)都无法脱离父母、伴侣、子女等
                重要他者(autrui significatif)而存在。 即便成年和独立生活之后,这些重
                要他者也会抽象化为泛化他者(autrui généralisé),在无形中引导或限制
                自我的意念与行动(米德,2018:29)。 这一点在有关身份化和社会化的
                研究中多有提及。 在 《学会自主, 融入社会》(Apprendre l’Autonomie,
                Apprendre la Socialisation)一书中,霍夫曼-高赛(Hoffmans-Gosset,2000)
                将个体化置于社会化当中, 认为与他者的连结以及与社会的耦合应作
                为个体获取和实践其自主性的条件。 换句话说,一方面,个体的自主性
                习得于他者和社会的示范;另一方面,这种习得的自主性又使个体学会
                尊重其他个体的选择。 总之,个体化是一个接受和内化个体主义观念的
                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个体化离不开由他者构成的外在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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