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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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1

                人民群众利益和阻碍历史前进的,就是非正义的战争,反之,
                就是正义的。 (翁独健,1984:8)
               这个结论在承认历史上存在不同民族间战争的同时, 又以国家内
           部矛盾的定性弱化或消解了这些战争中竞争与冲突的面向。 但更重要
           的是,它以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和是否推动“历史前进”作为判
           断战争是否具有正义性的标准, 事实上就将民族战争中对立的双方从
           表 面 上 的“不 同 民 族 ”(主要 是“汉 族—非 汉 民 族 ”)转 换 成 了“统 治 阶
           级—人民群众”和“先进民族—落后民族”。 这一转换是阶级视角与进
           步史观在民族史研究中的具体体现, 显示了历史唯物主义强大的理论
           能力。
               (五)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是什么关系
               关于同化的讨论是民族史研究中最具争议的理论问题。 前文已经
           提到,由于“同化论”与大汉族主义在逻辑上具有天然联系,进而与中国
           共产党所主张的民族平等原则似有龃龉。 因此,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同
           化这一概念的态度多少有些暧昧,并由此产生了一种情况,即在论述历
           史上的民族关系时,“总是避免使用同化这个名词,而以融合代替同化”
          (翦伯赞,1979)。
               导致这种情况的根源在于对同化概念的道德化理解。 例如,吕振羽
           发表于 1959 年的《关于历史上的民族融合问题》一文,就从“是否强制”
           这个角度对同化与融合进行了区分。 他指出,在阶级社会中,由占主体
           地位之民族的统治阶级主导的“民族不平等和压迫制度”的具体表现形
           式之一就是“强制同化”。而对各民族的劳动人民来说,则可能会在相互
           接触和共同斗争的过程中发生“自然融合”(吕振羽,1959)。
               与之不同,翦伯赞则从“是否丧失本民族特性而变成另一个民族”
           这个角度来区分同化和融合。 这个定义实际上是对同化概念进行了去
           道德化的处理,并由此提出了关于同化与融合的不同观点。
                    照马克思、列宁的说法,在阶级社会的历史时期,只有民
                族同化,没有,也不可能有民族融合。 同化是大的、生产力高的
                民族使小的、生产力低的民族同化于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
                在中国史上许多小的部族或民族陆续消失了, 而汉族却越来
                越大的原因。 至于严格意义的民族融合,……是在国际共产主
                义的基础之上的各民族的平等的融合和高度的统一。 (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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