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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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多民族中国”的历史叙事

                    简言之,桑原骘藏是以外国人的身份来鸟瞰东洋,他不但舍弃了对
               “支那”与“塞外诸国”之文化价值的区分,更忽略了“支那”与“欧人”在
               “东洋”这一概念里的主、客之别,而仅仅关注他们在东亚大陆这一地理
                空间中的竞争地位。 梁启超则始终秉持“中国民族”的本位立场,坚持
               “华夏”之于“蛮夷”和“西人/欧人”的主体地位。
                    梁启超的方案尽管解决了中国史的历史主体问题, 却在中国之范
                围的问题上陷入了矛盾。 一方面,他否定了日本史学对于“支那史”和
               “东洋史”的区分,认为“日本近来著东洋史者,……实则中国史之异名
                耳”,“二千年来亚洲各民族与中国交涉之事最繁赜,自归于中国史之范
                围”(梁启超,2015c)。 在此基础上,他认为“中国史所辖之地域”应包含
                         —
               “五大部”——本部、新疆、青海西藏、蒙古、满洲,“中国史范围内之各
                                —
                人种”应包含六种——苗种、汉种、图伯特种、蒙古种、匈奴种、通古斯
                种。 但另一方面,他又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来自于日本的“支那”概念
                及其范围设定,在使用“中国民族”一词时指代的是由华夏转化而来的
                汉族或汉种,并同时将上文所述的其他人种统称为“亚洲各民族”。
                         自秦一统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
                     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之时代也。 ……其外部
                     之主要者,则匈奴种西藏种蒙古种通古斯种,次第错杂,与汉
                     种竞争。 而自形质上观之,汉种常失败,自精神上观之,汉种常
                     制胜。 及此时代之末年,亚洲各种族,渐向於合一之势,为全体
                     一致之运动, 以对于外部大别之种族。 (梁启超,2015c:471-
                     472)
                    在这段引文中,最有趣的是先后出现的两个“外部”所指代的范围
                发生了重大变化。若以现代“民族—国家”的原则来看,这无疑是作者概
                念混乱的表现。 但若换个角度看,这正是传统史学对“中国”或“华夏”
                的理解缺乏明确的内、 外边界的体现。 通过“中国之中国—亚洲之中
                国—世界之中国”的三段论,梁启超呈现了一个范围不断扩大的、动态
                的“中国”。 这与前文所提及的“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这
                一儒家经典论述颇有相似之处。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史叙论》 所提供的历史分期方案恰代表了转
                型 时 期 的汉语 知 识 精 英 对所 谓“中国”与“汉族”之 关 系 的 理 解 :一 方
                面,传统的思维方式依然存在,在这一观念下,这两个概念是相同的,代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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