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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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与西洋历史相对,构成世界史之一半。 ……尚应涉及支那种、突厥
种、 女真种、 蒙古种等人种盛衰 消 长 之历史”(转 引自 黄 东 兰 ,2010:
140)。 可见,在日本近代史学中,“支那史”与“东洋史”的区分涉及对
“中国”之范围的界定,其结果是将“中国”(即“支那”)视为一个与“汉”
高度重叠的范畴,而“东洋”则更接近于作为“多民族王朝”之“中国”的
含义。
这一区 分关涉的正是 近现 代 中 国民 族史重 建 的核 心 理 论问 题之
—
一——如何处理汉族与非汉民族在中国史中的位置。 日本史学中的东
洋史从外国人的角度来俯瞰东亚大陆,从而超越了中国传统史学以“华
夏”为主、“蛮夷”为宾,“华夏”为尊、“蛮夷”为卑,“华夏”为内、“蛮夷”
为外的等级思维, 构建了一幅多民族竞争的历史场景。 但同时, 这个
“你方唱罢我登场”的舞台也消解了中国历史的主体性和连续性。 杜赞
奇( 2008:38)对此提出了犀利的批判,他指出,桑原骘藏的历史分期方
案描述的“不是一个连续的民族主体,而是被世界不同的列强所瓜分的
领土”,它反映的是投射于中国历史建构上的“日本之梦”。
(二)梁启超:《中国史叙论》(1901 年)
梁启超于 1901 年撰写的《中国史叙论》一文是最早由中国人论述
新式国家史范式的文献。 在这篇具有开创意义的文章中,梁启超将中国
史分为三期:“上世期”为“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中国民族自发达
自争竞自团结之时代”;“中世期”为“自秦一统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
是“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之时代”;而“近世期”为
“自乾隆末年以至于今日”,是“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
争之时代”。 同时, 这三个时期的中国又分别被命名为“中国之中国”
“亚洲之中国”和“世界之中国”(梁启超,2015c)。
与前述《中等东洋史》的历史分期方案相比,梁启超的方案同样以
“民族竞争”为逻辑线索。 二者的差异不仅在于梁启超的方案将桑原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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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的“四分法” 改为“三分法”, 更重要的不同点是梁启超的方案构造
了一个连续的历史主体———“中国民族”, 以及一条连续的历史线索———
“中国民族”的形成、扩张以及与异族的竞争。
6. 桑原骘藏的“四分法”将“唐”与“宋”划分在不同时期,与当时日本史学界讨论正热的
“唐宋变革说”密切相关,而梁启超采用“三分法”则更贴近当时所流行的欧洲万国史的
分期方式。 这一差异与本文的研究主题关系不大,故不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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