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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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1

           差。 费孝通试图将管事作为绅士的一种类型,突出其为了声望出任“无
           给职”的做法,以及管事与乡约在共同体自治方面的实践。 但实际上,
          “大小公家都拥有大量的共产,这些共产既然操在管事的手中,便成了
           管事们牟利的渊薮”(谷苞,1941:21)。 根据谷苞的经验调查,除管事利
           用乡约与差人接头实现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之外, 村落中尚有真正被
           称为“绅士”的社会势力。“凡是化城村大公家的公告,在开首总是写着
          ‘经合村绅管公议……’。 管事与绅士二者颇有分别,大小管事均负有推
           动公务的责任,而绅士则没有这种责任。 他们对管事处于一种监督的地
           位, 而且大小管事经常必须住在村里, 才好办事, 绅士则没有这个必
           要。”(谷苞,1941:22)绅士对公家和管事的监督才真正使乡村自治的平
           衡不至于倾覆。 在谷苞先生之后,周荣德( 2000)和胡庆钧(2006)在云南
           的田野工作丰富了绅士研究的材料,推动了中国基层社会研究的发展。
           周荣德于 1943 年至 1946 年在云南昆阳县进行调查, 他以社区研究法
           对该县 47 个绅士家庭进行调查记录,涉及人数不少于 1 200 人,探讨
           的范围覆盖学、官、军、医、商等各界。 其研究目的是考察中国社会的阶
           层制度和士绅的社会功能、特性及社会流动。 由于其采用的生活史研究
           方法以及他的研究目的, 周荣德对绅士的定义主要区分是否经由科举
           取士, 经由婚姻的渠道实现阶层爬升乃至土匪向绅士的转变亦在其讨
           论范围内。 费孝通将绅士当作退任官僚和官僚的亲亲戚戚这一观点,在
           周荣德提供的材料中得到极好的佐证, 因 此 这 些 材 料 被 雷 德 菲 尔 德
          ( Margaret Redfield)以《生活史:六位士绅的故事》为名收录于在美国出
           版的英文版《中国绅士》的附录中。 胡庆钧在谷苞之后继续在呈贡进行
           田野工作,他于 1945 年至 1947 年在呈贡大河口村(河村)和安江村(安
           村)开展调查。 他在呈贡的调查材料更加充分,也更依循费孝通的理论
           进行解释。 他利用如“长老权力”“同意权力” 等概念对材料进行再解
           释,是对费孝通关于绅权问题的继续讨论。胡庆钧并非没有看到大公家
           以及下面的会牌组织(胡庆钧,2006:63-71),但是他更关注调查过程中
           保甲制的崛起。在他看来,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是“自上而下的权力系统,
           在地方自治的美名下,通过官绅的勾结,用它作为压榨与剥削人民的工
           具”(胡庆钧,2006:141)。 在民国强化保甲制之前,“乡约” 已然不能同
           大公家相抗衡,要同时服从地方自治权力和县城官府。 民国保甲制的推
           进进一步压缩了乡约的生存空间。 在加强保甲制后,“保甲的编制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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