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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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共同体与现代性:中英绅士理论的思想史比较
英国的土地逐渐摆脱封建义务和日耳曼习惯法的束缚, 进入可供买卖
租佃的土地金融时期。 16 世纪,约曼农的内涵进一步发生转变,一个约
曼农可能同时耕种自由保有和习惯保有的土地, 也有一些约曼农完全
不耕种土地,而是将土地出租给别人,自己转而经商。托尼认为,这一时
期数量占多数的习惯佃农大量转变为约曼农。 在 16 世纪后到英国资产
阶 级 革 命 之 间 , 土 地 金 融 化 日 益 加 深 , 约 曼 农 开 始 被 称 为 “绅 农 ”
(gentleman farmer)(Tawney,1941:16),他们和小地主等众多的身份群体
进一步融合为更复杂的“绅士”群体。 贵族需要巨额的支出以维持其生
活样式,由于受到封建义务的约束,他们主要依靠隶农的劳役和实物贡
赋,而非土地租金作为经济来源。 绅士虽然追求贵族的优雅气质,但缺
乏贵族奢侈消费的习惯,具有更务实的性格。 在英国逐渐参与到全世界
的商业运作之后, 仅仅依靠附庸佃农和隶农的贵族难以维持其庞大的
开支。 与此同时,具有地主身份的庄园主和自由保有土地的约曼农则开
始灵活调整自身在世界体系中的位置。 这一点在《现代世界体系》中也
得到过论述,当受习惯法制约的规费开始减少,领主就修改财产持有条
款,将所保有土地内的隶农转变为自由土地保有者或租金佃农,他们被
统称为约曼农(沃勒斯坦,2013:98-100)。共同体的整体产权属于教会,
而租金佃农拥有公簿产权,这意味着在共同体的产权仍旧完整时,其使
用权属于公簿保有人。 有些约曼农通过不断经营积累逐渐变成地主,另
一些约曼农出于各种原因将土地售卖给别的约曼农或地主。 当商品粮
价格上涨,地主就开始经营庄园农场,圈地以生产和储存粮食。 地主在
新获得的土地上采用新技术耕种,清理林地、分解废物、排干沼泽,并在
适当的时机进入林木采伐、 矿产开采、 城市地租等各种领域(Tawney,
1941:14)。 通过土地、贸易实现财富积累,富有的绅士成为国家的中产
阶级,并代替贵族的儿子成为国家的官员。绅士涌入矿产、森林、畜牧业
等一系列赚钱的行业中,虽然个体各有差异,但总体上绅士的社会地位
在不断地上升(Tawney,1941:16)。 虽然海外贸易并非一帆风顺,但是在
宗教改革之后,大量教会和王室的土地涌入市场,许多绅士成为那个时
代很富有的人。 在自由保有制和土地租佃被社会默许的过程中,部分绅
士率先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以园艺改革的方式将农业纳入现代世界体
系。
15 世纪末至 17 世纪中叶历来被视为英国走出封建时代并进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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