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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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1
虽然中英之间松散的行政支配十分相似, 但韦伯认为中国发展出
的是纯粹官僚行政,而非英国式的乡绅行政。 在韦伯看来,秦汉之后的
中国逐渐限制封建权力发展的可能性,儒士通过经典、礼仪和文字知识
等高超的行政技术成功限制了宠臣/宦官行政的发展。 在一个缺乏政治
势力掣肘的环境中,中央开始限制官僚的发展。 由于古代中国本身缺乏
行政技术,又有意限制官僚在地方上发展势力,纯粹的家产制官僚也逐
渐向内容松散的声望支配发展。 地方上的氏族组织是仅有的国家需要
限制的政治力量,中央、地方官僚和氏族首领三方的互相限制构成韦伯
对中国地方共同体政治思考的主要问题。 中世纪之后的英国无法真正
摆脱封建领主对国家行政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支配者有意扶持地方
上的地主充任治安长官形成对领主的制约, 这个职务的官职性格中逐
渐生发出绅士的特征。 他们主要是清望官,其选拔的条件是地主在地方
上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声望。 这些地主并不依靠国家的俸禄维持生活,因
此他们的行政完全出于对地方的情感以及自律的性格。
英国经济史学家托尼同样对中国和英国进行了比较, 他对英国绅
士的看法与韦伯不同,但同样不认为中国存在英国式的绅士。 在分析英
国绅士这个身份群体时,托尼( Tawney,1941:4)认同其作为逐渐发展的
行政力量这个脉络, 但他更强调绅士保护了共同体的习惯法和土地保
有制。 托尼从经济史角度入手,将绅士的范围界定为“一个以拥有大量
地产的土地所有者为核心并不断扩大的群体”。 这个群体以大地产所有
者为核心但参差不齐,总体上他们拥有的土地多于自耕农,但是少于贵
族;杰出的律师、神职人员、富裕的商人以及他们受过教育的子代也在
这个圈子里。 托尼的研究基于这样的预设,近代欧洲的变化是从共同体
到社会的变化,其形态由一系列法律、惯例和社会组织方式构成,其上
则是天主教大教会对人的整体性道德约束。 从宗教改革到共同体真正
解体之间有一个长达四百年的过渡期(托尼,2006:41-43)。托尼的分析
主要关注英国城市和乡村的经济变化, 在欧洲普遍共同体快速崩溃的
情形下,英国绅士的崛起客观上延缓了社会的分裂,使英国的共同体状
态得到保护。 普遍来看,欧洲中世纪的行政基本建基于封建制,但各国
的封建势力强弱并不相同。 在法国,封建制度不断发展并层层分化,从
上到下的封建系统使法国农村的共同体被破坏。 在近现代德国所处地
区,大军事贵族占据伯爵领(margraviate)各自形成实际的封国,虽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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