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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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替身与楷模:《尚书·金縢》的神话学研究
笔下,一个称王的周公形象被应运制造出来了。 这种群体书写现象本就
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事实,甚至可以说,这种历史编纂学是独立于周初的
姬旦事迹的。 14
除了在制度层面, 还可以从周公册祝本身的仪式及其宇宙论角度
看待这个问题,由于关注点不同,在以往的历史研究中很少深究。 在武
王生病后,太公和召公询问是否应当为武王“穆卜”。 15 周公认为,仅用
卜筮无法打动先王之心(“未可以戚我先王”)。 16 于是,周公“乃自以为
功”,“在无人之境”设立了三“坛”和一“ 墠”,“深不欲人之知也”(史浩,
《尚书讲义》卷十三)。 对于这场秘密的祈祷仪式,二公并不知情。
在周代礼制的规定中,天子和诸侯皆可立坛 墠,“天下有王,分地建
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只不过庙制根据亲疏而有数量
上的分别:
王立七庙、一坛、一墠。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
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逺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 去祧
为坛,去坛为墠。 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曰鬼。
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墠。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
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 去祖为坛,去坛为墠,坛墠
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为鬼。 (《礼记·祭法》)
《礼记·祭法》所记为周代礼制规整之后的“常礼”,而《尚书·金 縢》
所 记的“不 于 去 祧 之坛 墠 ,而 设 为 三 坛 同 墠 ”,为 一 种 非 常 规 的“礼 之
变”(林之奇语,《尚书全解》卷二十六),所以不能简单地依照《礼记·祭
法》来理解。
据郑玄说,“时为坛墠于丰,坛墠之处犹存焉”,可能是他“游学周秦
之都亲见”的遗迹(曹元弼,2003:卷二十)。 伪孔传说,“ 墠 除地,大除
地,于中为三坛”,后世多承此说。 这种“三坛同墠”既不在镐京,也明显
不同于“天子”宗庙与坛墠之制———天子与诸侯坛 墠皆为循例祭“远祖”
(“鬼”),“三坛同 墠”则临时祭近祖(“三王”)。 但问题在于,分封之后,
14. 在这种意义上,方可理解何以周公形象及其书写一再被后世 利用和 发明,如西汉之
霍光、王莽,东汉之曹氏,明之朱棣等(顾颉刚,1984)。
15. 穆,一说为“恭敬”,一说为昭穆之“穆”(即文王之庙,郑玄即主此说,见《尚书·金 縢》
郑氏注)。
16. 郑玄则训“戚”为“忧”,“未可忧怖我先王也”(《古文尚书》郑氏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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