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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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替身与楷模:《尚书·金縢》的神话学研究
其中的悖论在于,他们都是“贤君”,在道德上完全有资格开创一个新
朝,但这种开创之功又不得不以“弑君”为行动的前提,而他们也得为此
付出代价(Allan, 1984: 534)。
这种“交换论”在“天命论”与王朝革命的层面上究竟有多大的解释
力度,尚需更多的论证。在古代中国社会,无论是在婚姻制度、政治生活
中,还是在宗教生活中,诸如“报”之类的概念的确十分重要(杨联 陞 ,
2009:附录二),因此,可以从王权制度和神话结构本身的彼此关系中来
处理它们。
要说君王在身体和精神上充当了人类与另一个世界的媒介, 这个
判断需要视具体情况来斟酌。 在对商代宗教的研究中, 无论是陈梦家
( 1956)视商王为“群巫之长”,还是张光直所说的“萨满之王”,实际上都
与弗雷泽的“神王理论”有密切的继承关系。而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人神
和谐论”更是值得商榷(普鸣,2020:43-56)。 确实,在神灵或上帝面前,
君王是“一人”,他代表全体人民,但如果他们与天帝真的是和谐一体
的,又该如何解释天或上帝施加在他或人民身上的灾祸呢? 无论是在商
汤还是在周公故事中,这些灾祸不是由他们本人(汤或武王)引起而惹
怒了上天,而是由上天或天主动施加给他们的。
其次,在《金縢》中,周公确实有“替罪羊”的某些特征,但问题在于,
他究竟是武王的“亲属”替身,还是上天面前的“替罪羊”? 他有何资格
承担武王替身的角色? 凡此种种, 均需要从王权制度上做进一步的分
析,才能理解周公受疑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关乎殷周王权制度的延续问题。 历来相当多的论者皆
已看到,周初王位继承制度仍在相当程度上延续商代之法,《逸周书·度
邑解》明确记载,当武王病危时,曾说“我兄弟相后”,欲将王位传给周
公旦。 10 可见,周公原本就有可能继承其兄之位而为天子。
第二个方面涉及周公是否称王的问题。 王国维指出,“世疑文王受
命称‘王’,不知古诸侯于境内称‘王’与称‘君’、‘公’无异”(《古诸侯称
王说》)。 顾颉刚(1984:25)又引用更多的彝器铭文,以及《诗经》《左传》
等文献,认为王国维“把彝器铭辞中的周代王臣在其国内称‘王’之俗的
事实揭露出来,可说是一个破天荒的发现。 从此可以知道周公在执政时
10. 周初仍用商法,如廖平(1998: 452)所说:“武王老,周公立,常也。 当时初得天下,犹
用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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