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社会》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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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形象”:上访事件中的故事言说

                     尊敬的各位领导:
                         请你们抽出百忙的工作时间或牺牲宝贵的休息时间,详
                     细了解一下我的人身(生)道路和处境。 我不是个“刁民”,而是
                     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要生活,我要活命。 现在是“以人为本”
                     的文明、 和谐的法制社会, 为啥在我地还会出现目无政策法
                     规,坑害良民百姓的事件,请相关领导给一个公正的答复,同
                     时请社会给予评说。
                         一、我的坎坷人生处境……
                         二、雪上加霜又添悲剧……
                         三、我面临的具体问题如何应对……
                         四、我的诉求……
                         请你们这些真正的父母官给我讨回公道, 要回我的经济
                     损失补偿,挽救我一家老小活命生存问题。                 13
                    在信中,张瑞芬首先叙述了自己的苦命人生。 她成长于山区农村,
                出身贫寒,因听信媒妁之言而草率结婚,婚后遭游手好闲的丈夫屡次家
                暴,又在饱受身心折磨和过度劳累之后疾病缠身。 紧接着笔锋一转,张
                瑞芬强调自己在命运面前毫不退缩、不屈服,有着热爱劳动、尊敬长辈
                和为人正直的优良品质, 同时她开始陈述自己在离婚后如何含辛茹苦
                地将年仅几岁的女儿一手拉扯大。 她认为,自己在成绵乐的征地项目中
                遭平镇政府胁迫签字、暴力拆迁,简直是“雪上加霜又添悲剧”。 随后,
                张瑞芬谈到自己面临着一个又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经济上负债累累,
                身体上重疾缠身,还要供养考入重点高中的女儿和体弱多病的老母亲。
                最后,张瑞芬请求“父母官”驳回原先签订的拆迁协议,按照门面房补偿
                房屋拆迁损失, 并解决母亲的医疗费以及在安置房面积分配中多增加
                一个人的名额。
                    在这封上访信中,生存境遇之苦、贫穷之苦、劳作之苦、婚姻关系之
                苦、病痛之苦甚至心灵之苦贯穿于“受苦人”张瑞芬的生命历程之中,构
                成了她日常生活的主要面向。 这种对苦难的承受以及对“命苦”的诉说
                反映出农民对社会世界的认知和分类图式(郭于华,2008)。 而农民对自
                身苦难的诉说,一直是传统中国德治的一部分(应星,2001:328),同时
                又在中国革命时期成为重塑普通民众国家观念的一种重要机制———将

                13. 这封信由 Y 县转给平镇信访办处理,收信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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